| 农药登记证信息 | |||||
| 登记证号: | PD20211742 | 首次批准日期: | 2021-9-29 | 有效期至: | 2026-9-28 |
| 农药名称: | 联苯·噻虫胺 | 毒性: | 微毒 | 剂型: | 颗粒剂 |
| 登记证持有人: | 山东大农药业有限公司 | ||||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2% | ||
| 备注: | |||||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 韭菜 | 韭蛆 | 1500-2000克/亩 | 撒施 |
| 有效成分信息 |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 联苯菊酯 | bifenthrin | 1% |
| 噻虫胺 | clothianidin | 1% |
| 农药登记证号: PD20211742 | ||||||||
| 登记证持有人: 山东大农药业有限公司 | ||||||||
| 农药名称: 联苯·噻虫胺 | ||||||||
| 剂型: 颗粒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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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性及其标识:
微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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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总有效成分含量: 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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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联苯菊酯1%
噻虫胺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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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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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技术要求:
1.于前茬韭菜收割后,拌细沙或细土,混合均匀后撒施。 2.在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3.在韭菜上每季作物最多使用1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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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性能:
本品是联苯菊酯和噻虫胺二元复配的杀虫剂。联苯菊酯是一种拟除虫菊酯类杀虫剂。具有触杀、胃毒等作用。噻虫胺是第二代新烟碱类杀虫剂,二者复配对韭菜根蛆防治效果较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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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1.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2.不可与碱性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3.操作人员需建议使用时穿戴长衣长裤、帽子、口罩、手套、鞋等,严禁抽烟或饮食;在施药过程中,避免药剂接触皮肤、眼睛和污染衣物,避免吸入药液;施药后应用肥皂和清水彻底清洗暴露在外的皮肤,并及时更换衣物。4.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附近禁用,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药液及其废液不得污染各类水域、土壤等环境。5.(周围)开花植物花期禁用,使用时应密切关注对附近蜂群的影响。 6.用药后包装物及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7.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本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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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毒急救措施:
本品对眼睛有刺激性。1.用药时或用药后如果感觉不适,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并携此标签送医就诊;2.皮肤接触:立即脱掉被污染的衣物,用肥皂和大量清水彻底清洗受污染的皮肤。必要时请医生诊治;3.眼睛溅药:立即将眼睑翻开,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请医生诊治;4.发生吸入:立即将吸入者转移到空气新鲜处,请医生诊治;5.误服:请勿引吐,立即携带标签送医就诊,无专用解毒剂,对症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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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无关人员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同贮同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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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质量保证期: 2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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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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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核准日期: 2021-09-29 | ||||||||
| 重新核准日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