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农药登记证信息 | |||||
| 登记证号: | PD20211775 | 首次批准日期: | 2021-9-29 | 有效期至: | 2026-9-28 |
| 农药名称: | 虫螨腈·虱螨脲 | 毒性: | 微毒 | 剂型: | 悬浮剂 |
| 登记证持有人: | 江西大山科技有限公司 | ||||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12% | ||
| 备注: | |||||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 甘蓝 | 甜菜夜蛾 | 30-50毫升/亩 | 喷雾 |
| 有效成分信息 |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 虫螨腈 | chlorfenapyr | 9.5% |
| 虱螨脲 | lufenuron | 2.5% |
| 农药登记证号: PD20211775 | ||||||||
| 登记证持有人: 江西大山科技有限公司 | ||||||||
| 农药名称: 虫螨腈·虱螨脲 | ||||||||
| 剂型: 悬浮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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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性及其标识:
微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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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总有效成分含量: 1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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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虫螨腈9.5%
虱螨脲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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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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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技术要求:
1. 于甘蓝甜菜夜蛾低龄幼虫始盛期喷雾施药1次,对甘蓝叶片正反两面均匀喷 雾。 2. 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3. 本品在甘蓝上的安全间隔期14天,每季最多使用1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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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性能:
本品是新型吡咯类化合物和取代脲类复配杀虫剂,具有胃毒、触杀和内吸 作用,在叶面渗透性强,对甘蓝甜菜夜蛾有较好的防治效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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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1. 严格按照规定用药量和方法使用。使用时穿戴长衣、长裤、帽子、口罩、手套等安全防护措施。避免皮肤接触及口鼻吸入。使用中不可吸烟、 饮水及吃东西,使用后及时清洗手、脸等暴露部位皮肤并更换衣物。 2. 本品不宜与碱性农药混合使用,建议与其他不同作用机制的杀虫剂交 替使用,以延缓抗性的产生。 3. 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鸟类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 对周围蜂群的影响,(周围)开花植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施药时远离 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禁止在河塘等水域内清洗施药器具。鸟类保 护区和天敌赤眼蜂放飞区禁用。 4. 用药后包装物及用过的容器请妥善处理,不可用作他用,也不可随意 丢弃。 5. 孕妇和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本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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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毒急救措施:
如皮肤接触,用肥皂和大量的清水冲洗并换洗衣物;如接触眼睛,用清 水冲洗眼睛至少15分钟,仍有不适应立即就医;若误服,立即停止服用, 用大量清水漱口后,立即携此标签送中毒者到医院对症治疗,不能引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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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贮存应注意阴凉、干燥、通风,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无关人员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粮食等同贮同运。以免误服。 避免与皮肤、眼睛接触。装卸运输时注意检查包装是否密封完整,轻拿 轻放,不可倒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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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质量保证期: 2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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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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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核准日期: 2021-09-29 | ||||||||
| 重新核准日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