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农药登记证信息 | |||||
| 登记证号: | PD20211832 | 首次批准日期: | 2021-9-29 | 有效期至: | 2026-9-28 |
| 农药名称: | 甲维·虫螨腈 | 毒性: | 低毒 | 剂型: | 悬浮剂 |
| 登记证持有人: | 河南省周口市中科化工有限公司 | ||||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5.9% | ||
| 备注: | 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1%。 | ||||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 甘蓝 | 甜菜夜蛾 | 20-30毫升/亩 | 喷雾 |
| 有效成分信息 |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 虫螨腈 | chlorfenapyr | 5% |
| 甲氨基阿维菌素 | abamectin-aminomethyl | 0.9% |
| 农药登记证号: PD20211832 | ||||||||
| 登记证持有人: 河南省周口市中科化工有限公司 | ||||||||
| 农药名称: 甲维·虫螨腈 | ||||||||
| 剂型: 悬浮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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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性及其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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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总有效成分含量: 5.9%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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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虫螨腈5%
甲氨基阿维菌素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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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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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技术要求:
1. 于甜菜夜蛾低龄幼虫发生期均匀喷雾,每亩兑水45-50公斤。 2. 本品在甘蓝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14天,每个作物周期的最多使用1次。 3. 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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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性能:
本品由甲氨基阿维菌素和虫螨腈复配而成,具有胃毒和触杀作用。虫螨腈是一种芳基取代吡咯类化合物,具有独特的作用机制,主要作用于昆虫体内细胞的线粒体上,干扰呼吸链上的电子传递,影响昆虫体内能量转化;甲氨基阿维菌素是一种半合成抗生素类杀虫剂。两者混配可增加防治效果,降低使用量,延缓抗性产生,对甘蓝甜菜夜蛾有较好的防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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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1. 本品对鸟类、蜜蜂、家蚕有毒,(周围)开花作物花期、蚕室及桑园附近禁用,施药期间应密切关注对附近蜂群的影响;远离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域内清洗施药器具;鸟类保护区禁用,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禁用。2. 本品对眼睛有刺激性,使用时避免接触眼睛,穿戴长衣、长裤、帽子、口罩、手套等防护措施。避免皮肤接触及口鼻吸入。使用中不可吸烟、饮水及吃东西,使用后及时清洗手、脸等暴露部位皮肤并更换衣物。3. 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药性。4. 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5. 避免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接触本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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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毒急救措施:
中毒症状:本品对眼睛有刺激作用。急救措施:使用中或使用后如果感觉不适,应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并携带标签送医院就诊。1. 皮肤接触:脱去污染的衣物,用软布去除沾染农药,立即用大量清水和肥皂冲洗;2. 眼睛接触:立即用流动的清水至少冲洗15分钟,仍有不适应立即就医;3. 吸入:立即离开施药现场,转移到空气清新处。4. 如误服,立即停止服用,用清水充分漱口后,立即携带标签到医院对症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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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在阴凉、干燥、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物品同贮同运。装卸运输时注意检查包装是否密封完整,轻拿轻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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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质量保证期: 2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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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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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核准日期: 2021-09-29 | ||||||||
| 重新核准日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