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农药登记证信息 | |||||
| 登记证号: | PD20211872 | 首次批准日期: | 2021-9-29 | 有效期至: | 2026-9-28 |
| 农药名称: | 阿维·螺虫酯 | 毒性: | 中等毒(原药高毒) | 剂型: | 悬浮剂 |
| 登记证持有人: | 盐城双宁农化有限公司 | ||||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25% | ||
| 备注: | 2024年12月31日,变更原持有人江苏省盐城双宁农化有限公司。 | ||||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 梨树 | 梨木虱 | 4000-6000倍液 | 喷雾 |
| 有效成分信息 |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 阿维菌素 | abamectin | 3% |
| 螺虫乙酯 | spirotetramat | 22% |
| 农药登记证号: PD20211872 | ||||||||
| 登记证持有人: 盐城双宁农化有限公司 | ||||||||
| 农药名称: 阿维·螺虫酯 | ||||||||
| 剂型: 悬浮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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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性及其标识:
中等毒(原药高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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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总有效成分含量: 2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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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阿维菌素3%
螺虫乙酯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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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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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技术要求:
1.于梨树梨木虱低龄若虫发生始盛期喷雾施药,按照推荐剂量对梨树叶片正反面均匀喷雾。2.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有雨,请勿施药。 安全使用标准:每季作物最多使用2次,该产品在梨树上安全间隔期21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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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性能:
本品由阿维菌素和螺虫乙酯复配而成。具有触杀、胃毒和熏蒸作用,两者复配有较好的增效作用,速效性好,持效期长。对梨树梨木虱防效较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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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1.本品对家蚕、蜜蜂、天敌生物、鱼等水生生物有毒,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禁用,蚕室及桑园附近禁用;(周围)开花植物花期禁止使用,使用时应密切关注对周边蜂群的影响;鸟类保护区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避免药液流入湖泊,河流或鱼塘中污染水源。2.本品对眼睛有刺激性,使用时避免接触眼睛,穿戴长衣、长裤、帽子、口罩、手套等防护措施。避免皮肤接触及口鼻吸入。使用中不可吸烟饮水及吃东西,使用后及时清洗手、脸等暴露部位皮肤并更换衣物。3.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作它用,也不可随意丢弃。4.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5.避免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接触。6.本品不可与强酸强碱性物质混用,避免与氧化剂接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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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毒急救措施:
使用中或使用后如果感觉不适,应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并携带标签送医院就诊。污染皮肤:立即脱掉被污染的衣物,用大量肥皂水彻底清洗;溅入眼睛:立即将眼睑翻开,用清水冲洗15-20分钟,再请医生诊治;误服:立即携标签到医院就诊,对症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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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保存。勿与食品、饮料、饲料和粮食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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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质量保证期: 2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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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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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核准日期: 2021-09-29 | ||||||||
| 重新核准日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