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农药登记证信息 | |||||
| 登记证号: | PD20211873 | 首次批准日期: | 2021-9-29 | 有效期至: | 2026-9-28 |
| 农药名称: | 阿维·氟铃脲 | 毒性: | 中等毒(原药高毒) | 剂型: | 乳油 |
| 登记证持有人: | 合肥合农农药有限公司 | ||||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8% | ||
| 备注: | |||||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 甘蓝 | 小菜蛾 | 12-18毫升/亩 | 喷雾 |
| 有效成分信息 |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 阿维菌素 | abamectin | 5% |
| 氟铃脲 | hexaflumuron | 3% |
| 农药登记证号: PD20211873 | ||||||||
| 登记证持有人: 合肥合农农药有限公司 | ||||||||
| 农药名称: 阿维·氟铃脲 | ||||||||
| 剂型: 乳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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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性及其标识:
中等毒(原药高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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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总有效成分含量: 8%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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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阿维菌素5%
氟铃脲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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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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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技术要求:
1.在甘蓝小菜蛾卵孵化盛期至低龄幼虫期施药。施药后的地块 24 小时内禁止放牧和畜禽进入;2.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3.在甘蓝上的安全间隔期为7天,每季最多使用1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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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性能:
本品由阿维菌素和氟铃脲复配而成的杀虫剂。阿维菌素具有触杀和胃毒作用并有微弱的熏蒸作用,无内吸作用,对叶片有很强的渗透作用,可杀死表皮下的害虫,不杀卵。氟铃脲为苯甲酰脲类杀虫剂,是几丁质合成抑制剂,具有较高的杀虫和杀卵活性。二者复配使用能够有效防治甘蓝小菜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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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1. 本品对蜜蜂、水蚤等水生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开花植物花期、鸟类保护区、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赤眼蜂、瓢虫(或其他代表性天敌)等天敌放飞区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附近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2. 使用时应穿长衣长裤、靴子,戴帽子、护目镜、口罩、手套等防护用具;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饮水、吸烟等;施药后应及时洗手、洗脸并洗涤施药时穿着的衣物。3. 勿在安全间隔期内进行采收。4.未用完的制剂应放在原包装内密封保存,切勿将本品置于饮、食容器内,使用过的空包装,用清水冲洗后妥善处理,切勿重复使用或改作其它用途。5. 建议与其它作用机制的杀虫剂轮换使用。6.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及过敏者禁用。 7. 本品不能与碱性农药等物质混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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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毒急救措施:
本品对眼睛、皮肤有刺激性。1.眼睛溅入:立刻用大量清水冲洗15-20分钟,如配戴隐形眼镜,冲洗5分钟后摘掉眼镜再冲洗15分钟。携此标签去医院诊治。2.误食:不要自行引吐,携此标签送医诊治。3.皮肤沾附:脱去被溅到衣服。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皮肤。衣服彻底清洗后方可再穿。4.误吸:转移至空气清新处,如症状持续,向医生咨询。5.给医护人员的提示:无特殊解毒药,请医生根据症状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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储存和运输方法:
1.本品应贮存于通风、干燥、防雨、阴凉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种子等混合储存。2.贮运时,严防潮湿和日晒,避免与皮肤、眼睛接触,防止口鼻吸入。3.运输前先检查包装容器是否完整、密封。运输过程中确保容器不泄漏、不倒塌、不坠落、不损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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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质量保证期: 2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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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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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核准日期: 2021-09-29 | ||||||||
| 重新核准日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