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农药登记证信息 | |||||
| 登记证号: | PD20211912 | 首次批准日期: | 2021-9-29 | 有效期至: | 2026-9-28 |
| 农药名称: | 稻瘟·己唑醇 | 毒性: | 低毒 | 剂型: | 悬浮剂 |
| 登记证持有人: | 黑龙江省苗必壮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 ||||
| 农药类别: | 杀菌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25% | ||
| 备注: | |||||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 水稻 | 稻瘟病 | 50-60毫升/亩 | 喷雾 |
| 有效成分信息 |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 稻瘟酰胺 | fenoxanil | 20% |
| 己唑醇 | hexaconazole | 5% |
| 农药登记证号: PD20211912 | ||||||||
| 登记证持有人: 黑龙江省苗必壮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 ||||||||
| 农药名称: 稻瘟·己唑醇 | ||||||||
| 剂型: 悬浮剂 | ||||||||
|
毒性及其标识:
|
||||||||
| 总有效成分含量: 25% | ||||||||
|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稻瘟酰胺20%
己唑醇5%
|
||||||||
|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
|
使用技术要求:
1.应于发病前或发病初期开始喷雾施药,可连续用药2次,每次间隔7天左右。 2.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安全使用标准:本品在水稻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20天,每季作物最多使用2次。 |
||||||||
|
产品性能:
本品是由稻瘟酰胺与己唑醇复配而成的杀菌剂,可通过抑制从附着胞的穿透来防止稻瘟病的感染,同时是破坏和阻止病菌的细胞膜重要组成成分麦角甾醇的生物合成,导致细胞膜不能形成,使病菌死亡。对水稻稻瘟病具有较好的防治效果。 |
||||||||
|
注意事项:
1.在专业植保人员的指导下施药,不能随意增加施药量、施药次数或缩短施药间隔。2.施用时若周围有桑园,最外围桑树为隔离带,不能用于饲养家蚕。3.每次施药时间最好控制在 4 h 以内。施用人员定期检查、维护和保养施药器械,避免施药器械的故障或药液箱漏液。4. 施药时远离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禁止在河塘等水体内清洗施药器具或将清洗施药器具的废水倒入河流、池塘等水体。5.使用本品时要注意防护,须戴护目镜、防毒面具和双层防护手套,穿专业防护服、长筒靴等安全性护具。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喝水和吸烟。施药后应及时用肥皂洗手、洗脸和清洗防护用具。 6.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7.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本品。 |
||||||||
|
中毒急救措施:
中毒症状:皮肤接触可引起刺激症状,出现红色丘疹。急性中毒时,轻者有头痛、头晕、恶心、呕吐、食欲不振、乏力,重者还可出现肌束颤动和抽搐。 1.皮肤接触,脱去污染的衣物,立即用软布去除沾染农药,用大量清水和肥皂冲洗; 2.不慎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如还有不适,请就医治疗。 3.吸入,立即离开施药现场,转移到空气清新处;误服则应立即携标签将患者送医院对症治疗。 |
||||||||
|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及无关人员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物品同贮同运 |
||||||||
| 质量保证期: 2年 | ||||||||
|
备注:
|
||||||||
| 核准日期: 2021-09-29 | ||||||||
| 重新核准日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