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农药登记证信息 | |||||
| 登记证号: | PD20211948 | 首次批准日期: | 2021-9-29 | 有效期至: | 2026-9-28 |
| 农药名称: | 春雷霉素 | 毒性: | 低毒 | 剂型: | 水分散粒剂 |
| 登记证持有人: | 四川金珠生态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 ||||
| 农药类别: | 杀菌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20% | ||
| 备注: | 春雷霉素盐酸盐22.8%。 | ||||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 水稻 | 稻瘟病 | 8-16克/亩 | 喷雾 |
| 有效成分信息 |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 春雷霉素 | kasugamycin | 20% |
| 农药登记证号: PD20211948 | ||||||||
| 登记证持有人: 四川金珠生态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 ||||||||
| 农药名称: 春雷霉素 | ||||||||
| 剂型: 水分散粒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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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性及其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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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春雷霉素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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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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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技术要求:
1. 于发病前或破口期进行常规喷雾,间隔7-10天再施药一次,共用药2次。 2. 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有降雨,请勿施药。 3. 在水稻上安全间隔期为21天,每季最多使用2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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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性能:
本品属农用抗菌素类低毒杀菌剂,具有较强的内吸渗透性,同时具有 预防和治疗作用,其治疗作用更为显著。其作用机理是干扰病原菌的氨基 酸代谢的酯酶系统,破坏蛋白质的生物合成,抑制菌丝的生长和造成细胞 颗粒化,使病原菌失去繁殖和侵染能力,从而达到杀死病原菌防治病害的 目的。本品对水稻稻瘟病具有较好的防治效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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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1. 本品对眼睛有刺激性,使用时避免接触眼睛,穿戴长衣、长裤、帽子、口罩、手套等防护措施,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禁止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脸、洗手。 2. 药液及其废液不得污染各类水域、土壤等环境,剩余药液应该避免污染鱼塘等水源。远离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或虾蟹套养稻田禁用,施药后的田水不得直接排入水体。 3. 蚕室及桑园附近禁用,或采用最外围桑树作为隔离带,以降低对家蚕的风险。 4.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避免接触本品。 5. 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6. 建议与其它作用机制不同杀菌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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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毒急救措施:
不慎吸入,应立即移到空气流通处。不慎溅入眼睛,应立即用清水冲 洗眼睛至少15分钟。不慎接触皮肤,应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皮肤表面。如 发生意外中毒,请携带标签及时就医对症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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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 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严 防潮湿和日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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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质量保证期: 2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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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春雷霉素盐酸盐2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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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核准日期: 2021-09-29 | ||||||||
| 重新核准日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