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农药登记证信息 | |||||
| 登记证号: | PD20212229 | 首次批准日期: | 2021-9-29 | 有效期至: | 2026-9-28 |
| 农药名称: | 精草铵膦铵盐 | 毒性: | 低毒 | 剂型: | 可溶液剂 |
| 登记证持有人: | 利尔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 ||||
| 农药类别: | 除草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10% | ||
| 备注: | 精草铵膦铵盐11%。 | ||||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 非耕地 | 杂草 | 200-300毫升/亩 | 茎叶喷雾 |
| 有效成分信息 |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 精草铵膦 | glufosinate-p | 10% |
| 农药登记证号: PD20212229 | ||||||||
| 登记证持有人: 利尔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 ||||||||
| 农药名称: 精草铵膦铵盐 | ||||||||
| 剂型: 可溶液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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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性及其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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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精草铵膦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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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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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技术要求:
1. 在非耕地杂草生长旺盛期茎叶均匀喷雾,确保杂草喷湿喷透。若杂草草龄较大或杂草密度较大时应增加用药量。2. 避免飘移药害;禁止在田间道路、田埂、果树行间、休耕地、林场林地等农林业区域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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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性能:
本品是一种非选择性触杀型除草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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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1. 本品为非选择性除草剂,施药过程中若遇大风、大雨、积水等影响喷雾效果的情形应停止施药,并防止雾滴飘移到其他地块。 2. 如需与其他助剂或药剂混用,请在当地农技人员指导下,先进行小面积试验确认有效性后,科学合理搭配使用。 3. 请在农技人员指导下,根据杂草发生基数、叶龄及种类、施药时天气条件、药械种类等因素科学合理的调整用药剂量、用水量。 4. 本品对眼睛有刺激性,使用时避免接触眼睛,穿戴长衣、长裤、帽子、口罩、手套等防护措施;施药时不能吸烟、饮水等;施药后清洗干净手脸等。 5. 蚕室、桑园附近禁用,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施药后及时、细致清洗施药器具,用过的容器要妥善处理,不能随意丢弃,也不能做他用。 6. 避免孕妇和哺乳期妇女接触本品。 7. 使用前请仔细阅读此标签,并严格按照标签说明使用。未尽使用情形,请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在农业技术人员指导下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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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毒急救措施:
不慎误服:用清水将嘴清洗干净,不要自行引吐,携此标签送医诊治。医生洗胃时,应注意保护气管和食管;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眼睛溅入或接触皮肤,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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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于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无关人员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粮食等同贮同运。装卸时,注意轻拿轻放,禁止说笑打闹、吃、喝、抽烟;运输时要防潮防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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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质量保证期: 2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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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精草铵膦铵盐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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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核准日期: 2021-09-29 | ||||||||
| 重新核准日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