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农药登记证信息 | |||||
| 登记证号: | PD20111032 | 首次批准日期: | 2011-9-30 | 有效期至: | 2026-9-30 |
| 农药名称: | 仲丁威 | 毒性: | 低毒 | 剂型: | 乳油 |
| 登记证持有人: | 广西农喜作物科学有限公司 | ||||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20% | ||
| 备注: | |||||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 水稻 | 稻飞虱 | 150-180克/亩 | 喷雾 |
| 有效成分信息 |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 仲丁威 | fenobucarb | 20% |
| 农药登记证号: PD20111032 | ||||||||
| 登记证持有人: 广西农喜作物科学有限公司 | ||||||||
| 农药名称: 仲丁威 | ||||||||
| 剂型: 乳油 | ||||||||
|
毒性及其标识:
|
||||||||
|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仲丁威20%
|
||||||||
|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
|
使用技术要求:
1.本品应于水稻飞虱在低龄若虫期、成虫高峰期施药,对准稻株中下部均匀喷雾。 2.施用本品前后十天内不能施用敌稗。 3.本品对瓜、豆、茄科作物极敏感,使用时应避免药液飘移至上述作物上。 4.水稻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21天,每季最多使用3次。 |
||||||||
|
产品性能:
本品是氨基甲酸酯类杀虫剂,具有触杀作用,兼有一定的胃毒、熏蒸和杀卵作用。用于防治水稻稻飞虱。 |
||||||||
|
注意事项:
1、避免在强阳光下,大风及下雨天气条件下喷雾。 2、施药时应戴防护用具,防止药液经口鼻吸入,不得吸烟、进食、饮水,施药后应清洗手、脸及身体被污染部分。 3、为减缓害虫抗性产生,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 4、不得与碱性农药混用。 5、避开蜜蜂、家蚕、水生生物等敏感区域和作物种类使用。开花植物花期禁用,施药期间密切关注对附近蜂群的影响。桑园及蚕室附近禁用。 6、避免孕妇和哺乳期妇女接触本产品。 7、使用完毕后应及时清洗器械,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它用,也不可随意丢弃,不可将残留药物、清洗液倒入江河、鱼塘等水域。 8、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附近禁用。 9、鱼或虾蟹套养作物禁用,施药后田水不得直接排入水体。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鸟类保护区附近禁用。 |
||||||||
|
中毒急救措施:
中毒症状变现为头晕、头痛、乏力、面色苍白、呕吐、多汗、流涎、瞳孔缩小、视力模糊。严重者出现血压下降、意识不清,皮肤接触性皮炎如风疹,局部红肿痛痒,眼结膜充血、流泪、胸闷、呼吸困难等。中毒症状出现快,一般几分钟至一小时即表现出来。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误服则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急救措施:用阿托品0.5-2mg口服或者肌肉注射,重者加用肾上腺素;禁用解磷定,氯磷定,双复磷,吗啡,应注意保护气管和食管。 |
||||||||
|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无关人员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保存。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混合储运。 |
||||||||
| 质量保证期: 2年 | ||||||||
|
备注:
|
||||||||
| 核准日期: 2011-09-30 | ||||||||
| 重新核准日期: 2020-12-1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