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农药登记证信息 | |||||
| 登记证号: | PD20111033 | 首次批准日期: | 2011-9-30 | 有效期至: | 2026-9-30 |
| 农药名称: | 氰氟草酯 | 毒性: | 低毒 | 剂型: | 原药 |
| 登记证持有人: | 山东绿霸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 ||||
| 农药类别: | 除草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97.4% | ||
| 备注: | |||||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 有效成分信息 |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 氰氟草酯 | cyhalofop-butyl | 97.4% |
| 农药登记证号: PD20111033 | ||||
| 登记证持有人: 山东绿霸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 ||||
| 农药名称: 氰氟草酯 | ||||
| 剂型: 原药 | ||||
|
毒性及其标识:
|
||||
|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氰氟草酯97.4%
|
||||
|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
|
使用技术要求:
|
||||
|
产品性能:
本产品是芳氧苯氧丙酸类除草剂。由叶片叶鞘吸收,韧皮部传导积累于植物体的分生组织区抑制乙酰辅酶A羟化酶,造成脂肪酸合成受阻,使细胞生长 分裂停止、细胞膜含脂结构被破坏,导致杂草死亡。其制剂可用于水稻田茎叶处理防除千金子、稗草等禾本科杂草。本品是农药制剂加工的原材料,不得用于农作物或者其他场所。 |
||||
|
注意事项:
1、生产操作时应穿防护服、戴防毒面具、手套等适防护服,避免吸入药液或药粉。此时不能吸烟、饮水等;操作结束后应立即洗手脸等。 2、该物质发生火灾时请使用二氧化碳、化学干粉或水做为灭火剂。如果不慎接触皮肤,立即用肥皂和水清洗暴露的皮肤。不慎遗洒时,立即清扫并将固体洒落物转移至合适容器以备回收或作废弃物处理。注意不要让泄漏物质和清洗物流入城市下水道和开放水体。废弃物要妥善处理,不能随意丢弃,不能做他用。 3、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使用有资质的公司或机构对液体和固体污染物进行焚烧处理。 4、避免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接触。 |
||||
|
中毒急救措施:
中毒症状:本品对皮肤和眼睛有刺激作用。 眼睛溅入: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如配戴隐形眼镜,先冲洗1-2分钟后再摘掉眼镜冲洗。携此标签去医院诊治。误食:基本不需急救处理。如有任何不适,请携标签就医。皮肤沾附:用大量清水冲洗。误吸:转移至空气清新处。如症状持续,携此标签送医院诊治。给医护人员的提示:无特殊解毒药,由医生对症治疗。 |
||||
|
储存和运输方法:
1、远离儿童及其他无关人员,并加锁。 2、不能与食品、饮料、饲料、种子、肥料等混合贮存运输。 3、贮存在阴凉、通风、干燥的区域,密封且避免阳光直射。严禁接触火源。 4、贮存或运输时堆层不得超过规定,以免损坏包装,导致产品泄漏,从而引起产品质量、安全、环保、健康等事故。 5、运输时严格执行国家对农药及化工产品的运输规定和要求。不得与食品、饮料、饲料、种子、肥料、日用品等混载、混放。搬运时注意轻拿轻放,不得倒置摆放。 6、运输中出现渗漏、散落,应及时采取防范措施,妥善处理,防止对水、土、物的污染。雨雪等恶劣天气应使用相应保护措施。 |
||||
| 质量保证期: 1个月 | ||||
|
备注:
|
||||
| 核准日期: 2011-09-30 | ||||
| 重新核准日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