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农药登记证信息 | |||||
| 登记证号: | PD20111058 | 首次批准日期: | 2011-10-11 | 有效期至: | 2026-10-11 |
| 农药名称: | 草甘膦异丙胺盐 | 毒性: | 低毒 | 剂型: | 水剂 |
| 登记证持有人: | 乐山和邦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 ||||
| 农药类别: | 除草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30% | ||
| 备注: | 草甘膦异丙胺盐含量:41%。2024年12月31日,变更原持有人四川和邦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 柑橘园 | 杂草 | 200-400毫升/亩 | 定向茎叶喷雾 |
| 有效成分信息 |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 草甘膦 | glyphosate | 30% |
| 农药登记证号: PD20111058 | ||||||||
| 登记证持有人: 乐山和邦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 ||||||||
| 农药名称: 草甘膦异丙胺盐 | ||||||||
| 剂型: 水剂 | ||||||||
|
毒性及其标识:
|
||||||||
|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草甘膦30%
|
||||||||
|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
|
使用技术要求:
1、本品为一种灭生性传导型茎叶处理除草剂,适用于柑橘园的杂草防除。在柑橘园杂草上使用本品按登记剂量每亩兑清水30-40公斤稀释喷雾。 2、本品为灭生性,施药时应定向喷雾,严防雾滴漂移至果木和邻近作物绿色部分,以免产生药害。 3、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
||||||||
|
产品性能:
本产品内吸性传导型广谱灭生性除草剂。主要通过抑制植物体内烯醇丙酮基莽草素磷酸合成酶,从而抑制莽草素向苯丙氨酸、酪氨酸及色氨酸的转化,使蛋白质的合成受到干扰导致植物死亡。 |
||||||||
|
注意事项:
[1]为非选择性除草剂,因此施药时应防止药液飘移到作物茎叶上,以免产生药害; [2]禁止在河塘等水体清洗施药器具,洗涤水不可乱倒,以防污染环境或对敏感作物产生药害; [3]草甘膦与土壤接触立即失去活性,宜作茎叶处理; [4]使用时可加入适量的洗衣粉、柴油等表面活性剂,可提高除草效果; [5]温暖晴天用药效果优于低温天气; [6]草甘膦对金属制成的镀锌容器有腐化作用,易引起火灾; [7]低温贮存时会有结晶析出,用时应充分摇动容器,使结晶溶解,以保证药效; [8]使用本品时应穿长衣裤、戴手套和口罩,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饮水或吸烟。施药后及时洗手和洗脸; [9]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避免接触本品; [10]施药后5天内勿割草、放牧和翻地; [11]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
||||||||
|
中毒急救措施:
一般只对皮肤、眼睛有刺激症状,勿吞食本剂。 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误服,应立即饮大量水催吐,并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本品无特效解毒剂。 |
||||||||
|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
||||||||
| 质量保证期: 2年 | ||||||||
|
备注:
草甘膦异丙胺盐含量:41%。 |
||||||||
| 核准日期: 2011-10-11 | ||||||||
| 重新核准日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