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农药登记证信息 | |||||
| 登记证号: | PD20111069 | 首次批准日期: | 2011-10-11 | 有效期至: | 2026-10-11 |
| 农药名称: | 阿维·氟铃脲 | 毒性: | 低毒(原药高毒) | 剂型: | 可湿性粉剂 |
| 登记证持有人: | 江苏省苏科农化有限责任公司 | ||||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3% | ||
| 备注: | |||||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 甘蓝 | 小菜蛾 | 40-80克/亩 | 喷雾 |
| 有效成分信息 |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 阿维菌素 | abamectin | 0.5% |
| 氟铃脲 | hexaflumuron | 2.5% |
| 农药登记证号: PD20111069 | ||||||||
| 登记证持有人: 江苏省苏科农化有限责任公司 | ||||||||
| 农药名称: 阿维·氟铃脲 | ||||||||
| 剂型: 可湿性粉剂 | ||||||||
|
毒性及其标识:
(原药高毒)
|
||||||||
| 总有效成分含量: 3% | ||||||||
|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阿维菌素0.5%
氟铃脲2.5%
|
||||||||
|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
|
使用技术要求:
防治甘蓝小菜蛾应在幼虫1-3龄高峰期使用。每亩用本制剂60-80克,兑水50-公斤喷雾用药。 |
||||||||
|
产品性能:
本品苯甲酰脲类杀虫剂农药和生物农药复合而成的杀虫剂,具有触杀、胃毒作用对十字花科甘蓝小菜蛾有较好的防效。 |
||||||||
|
注意事项:
1、产品在甘蓝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21天,每季最多使用次数为2次。 2、应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 3、施药时工作人员要有防护措施,穿防护服、戴好口罩、手套等。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立即洗手洗脸。 4、对鱼剧毒,不要在鱼塘、水产养殖区等地及其附近使用。对蜜蜂有毒,应避开开花植物花期使用。对蚕剧毒,禁止在蚕室和桑园附近使用。本品对虾、蟹剧毒,严禁在虾蟹等养殖塘地及附近使用。 5、本品不得与碱性农药等物质混用。 6、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应避免接触此药。 7、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
||||||||
|
中毒急救措施:
对眼睛皮肤有轻微刺激,早期症状为瞳孔放大,行动失调,肌肉颤抖,严重时导致呕吐。若接触或误服中毒,应立即携标签将患者送医院对症治疗,医生应首先判断中毒主要原因,若为阿维菌素中毒,则立即引吐并给患者服用吐根糖浆或麻黄素,但勿给昏迷患者催吐或灌任何东西。抢救时避免给患者使用增强γ-氨基丁酸活性的药物,如巴比妥、丙戊酸等。若为氟铃脲中毒,则无特殊解毒剂,应对症治疗。若不慎溅入眼睛,应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不慎吸入:应立即将吸入者转移到空气清新处。 |
||||||||
|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保存。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贮运时,严防潮湿和日晒。 |
||||||||
| 质量保证期: 2年 | ||||||||
|
备注:
|
||||||||
| 核准日期: 2011-10-11 | ||||||||
| 重新核准日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