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农药登记证信息 | |||||
| 登记证号: | PD20111091 | 首次批准日期: | 2011-10-13 | 有效期至: | 2026-10-13 |
| 农药名称: | 毒死蜱 | 毒性: | 低毒 | 剂型: | 微囊悬浮剂 |
| 登记证持有人: | 山东焱农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30% | ||
| 备注: | |||||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 杨树 | 美国白蛾 | 1000-2000倍液 | 喷雾 |
| 有效成分信息 |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 毒死蜱 | chlorpyrifos | 30% |
| 农药登记证号: PD20111091 | ||||||||
| 登记证持有人: 山东焱农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 农药名称: 毒死蜱 | ||||||||
| 剂型: 微囊悬浮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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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性及其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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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毒死蜱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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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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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技术要求:
1.防治杨树美国白蛾在3龄前幼虫盛发期施药,喷药时注意新叶、叶片背面均要喷雾,雾滴要细并喷洒均匀。2.大风天或预计一小时内降雨时请勿施药。3.本品对烟草、莴苣、瓜类苗期、某些樱桃品种等作物较敏感,施药时应避免药液飘移到上述作物上。施药后应设立警示标志,人畜在施药24小时后方可进入施药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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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性能:
本品是硫逐磷酸酯类杀虫剂,具有触杀、胃毒和一定的熏蒸作用,具有较好的渗透性,牢固粘附在害虫的体表,并渗透到体内,达到较好的杀虫效果。对杨树美国白蛾具有较好的防治效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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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1、本品禁止在蔬菜上使用。2、本品为有机磷类农药,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 3、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开花植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附近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域中清洗施药器具。 4、本品不可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和使用。 5、使用本品时应穿防护服和戴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避免接触。 7、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域、鸟类保护区附近禁用。8、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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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毒急救措施:
中毒症状:轻度全身不适,头痛、头昏、无力、视力模糊、呕吐、出汗、流涎、嗜睡等,有时有肌肉震颤,偶有腹泻。中度中毒:除上述症状外剧烈呕吐、腹痛、烦燥不安、抽搐、呼吸困难等。重度中毒:癫痫样抽搐。急救中毒多在12小时内发病,误服者立即发病。误服:可用阿托品1-5毫克皮下或静脉注射(按中毒轻重而定);或用解磷定0.4-1.2克静脉注射(按中毒轻重而定);禁用吗啡、茶硷、吩噻嗪、利血平。溅入眼睛:以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并间歇地拉起上下眼皮用清水冲洗,如仍不适立即请医生诊治。沾上皮肤:立即去除污染衣物,用大量肥皂和清水冲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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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混合储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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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质量保证期: 2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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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标注"限制使用"字样标注"限制使用"字样标注"限制使用"字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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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核准日期: 2011-10-13 | ||||||||
| 重新核准日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