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农药登记证信息 | |||||
| 登记证号: | PD20161286 | 首次批准日期: | 2016-10-14 | 有效期至: | 2026-10-14 |
| 农药名称: | 草铵膦 | 毒性: | 低毒 | 剂型: | 水剂 |
| 登记证持有人: | 江苏好收成韦恩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 ||||
| 农药类别: | 除草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10% | ||
| 备注: | |||||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 非耕地 | 杂草 | 500-900毫升/亩 | 茎叶喷雾 |
| 有效成分信息 |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 草铵膦 | glufosinate-ammonium | 10% |
| 农药登记证号: PD20161286 | ||||||||
| 登记证持有人: 江苏好收成韦恩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 ||||||||
| 农药名称: 草铵膦 | ||||||||
| 剂型: 水剂 | ||||||||
|
毒性及其标识:
|
||||||||
|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草铵膦10%
|
||||||||
|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
|
使用技术要求:
1.于杂草生长旺盛期兑水均匀茎叶喷雾。2.施药时注意防止药雾飘移到非目标植物上造成药害。3.大风天或预计6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
||||||||
|
产品性能:
草铵膦为谷氨酰胺合成酶抑制剂,灭生性触杀型除草剂,具有部分内吸作用,可使植物体内铵离子积累,抑制光合作用。可用于防除非耕地杂草。 |
||||||||
|
注意事项:
1.配药时用清水配制,浑水会影响药效,本品与土壤接触立即失去活性,宜作茎叶处理。2.本品对赤眼蜂有风险,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3.使用本品应穿长衣长裤,戴手套、口罩等防护用具,避免皮肤接触及口鼻吸入。使用中不可吸烟、饮水及吃东西,使用后及时用大量清水和肥皂清洗手、脸等暴露部位皮肤并更换衣物。4.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作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5.禁止儿童、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接触。过敏者禁用,使用中有任何不良反应请及时就医。 |
||||||||
|
中毒急救措施:
中毒症状:对皮肤和眼睛有刺激性。 急救措施:使用中或使用后如果感觉不适,应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并携带标签送医院就诊。 皮肤接触:脱去污染的衣物,用软布去除污染农药,立即用大量清水和肥皂冲洗。 眼睛接触:立即用流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 吸入:立即离开施药现场,转移到空气清新处。 误服:严禁引吐,应先立即用清水漱口,再携带本标签到医院诊治。本品无特效解毒剂,对症治疗,禁用阿托品。 |
||||||||
|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在通风、干燥的库房中。贮运时,严防潮湿和日晒,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不得与食物、饮料、种子、饲料等同贮同运。 |
||||||||
| 质量保证期: 2年 | ||||||||
|
备注:
|
||||||||
| 核准日期: 2016-10-14 | ||||||||
| 重新核准日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