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农药登记证信息 | |||||
| 登记证号: | PD20161326 | 首次批准日期: | 2016-10-14 | 有效期至: | 2026-10-14 |
| 农药名称: | 啶虫脒 | 毒性: | 低毒 | 剂型: | 可湿性粉剂 |
| 登记证持有人: | 江苏腾龙生物药业有限公司 | ||||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20% | ||
| 备注: | |||||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 柑橘树 | 蚜虫 | 13333-16667倍液 | 喷雾 |
| 甘蓝 | 蚜虫 | 4.5-6克/亩 | 喷雾 |
| 有效成分信息 |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 啶虫脒 | acetamiprid | 20% |
| 农药登记证号: PD20161326 | ||||||||||||
| 登记证持有人: 江苏腾龙生物药业有限公司 | ||||||||||||
| 农药名称: 啶虫脒 | ||||||||||||
| 剂型: 可湿性粉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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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性及其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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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啶虫脒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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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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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技术要求:
1.在柑橘树上使用,一般掌握在蚜虫发生高峰初期用药,要求喷雾均匀周到。 2.本品防治十字花科蔬菜,在蚜虫无翅蚜发生初期至盛期施药,药后6~7天防治一次,连续2~3次。 3、本品在使用后6小时内遇雨,等天晴后应补喷一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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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性能:
本产品为吡啶类杀虫剂。具有触杀、渗透作用。其速效性好,残留期长。可用于防治柑橘树和十字花科蔬菜蚜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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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1. 本品在柑橘树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14天,每个作物周期最多使用2次;在甘蓝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5天,每个作物周期的最多使用次数为2次。 2. 对桑蚕有毒,在蚕室及桑园附近禁用。 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域禁用。 3.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附近禁用,禁止在河塘等水域中清洗药器。 4. 本品不可与碱性农药或物质混用。(如波尔多液、石硫 合剂)。 5. 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6.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本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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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毒急救措施:
中毒症状表现该原药对眼无刺激作用,对皮肤无刺激作用。 如果药剂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如发生中毒应及时送医院对症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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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易燃,严禁火种。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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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质量保证期: 2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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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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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核准日期: 2016-10-14 | ||||||||||||
| 重新核准日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