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农药登记证信息 | |||||
| 登记证号: | PD20161354 | 首次批准日期: | 2016-10-14 | 有效期至: | 2026-10-14 |
| 农药名称: | 春雷霉素 | 毒性: | 低毒 | 剂型: | 水剂 |
| 登记证持有人: | 山东省长清农药厂有限公司 | ||||
| 农药类别: | 杀菌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2% | ||
| 备注: | |||||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 水稻 | 稻瘟病 | 100-120毫升/亩 | 喷雾 |
| 有效成分信息 |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 春雷霉素 | kasugamycin | 2% |
| 农药登记证号: PD20161354 | ||||||||
| 登记证持有人: 山东省长清农药厂有限公司 | ||||||||
| 农药名称: 春雷霉素 | ||||||||
| 剂型: 水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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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性及其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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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春雷霉素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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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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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技术要求:
1、防治水稻稻瘟病:防治叶瘟,发病初期兑水喷雾,喷后7天视病情发展情况酌情再喷一次;防治穗颈瘟:在水稻破口期和齐穗期兑水各喷一次,最多喷药3次。 2、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隆雨,请勿施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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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性能:
本产品属农用抗菌素类低毒杀菌剂,具有较强的内吸渗透性,同时具有预防和治疗作用,其治疗作用更为显著。其作用机理是干扰病原菌的氨基酸代谢的酯酶系统,破坏蛋白质的生物合成,抑制菌丝的生长和造成细胞颗粒化,使病原菌失去繁殖和侵染能力,从而达到杀死病原菌防治病害的目的。本品对防治水稻稻瘟病有较好的防治效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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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1、产品在水稻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21天,每季使用次数为3次。2、不能与呈碱性的农药(如波尔多液等)等物质混合使用,以免分解。3、大豆对本品较敏感,施药时避免药液飘移到上述作物上。不要将药液污染到杉树(特别是苗)、藕及大豆上。4、为保证施药效果,最好使用加压喷雾器喷药。5、施药时穿长衣长裤、戴手套、口罩等,此时不能饮食、吸烟等;施药后洗干净手脸等。6、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禁止在开花植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使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域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域清洗施药器具。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域禁用。7.避免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接触。8、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菌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9、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作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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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毒急救措施:
中毒症状:毒性较低,无人体中毒报道。 皮肤接触,脱去污染的衣物,立即用大量清水和肥皂冲洗干净。溅入眼睛中,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仍有不适时,就医。不慎吸入,立即离开施药现场,转移到空气流通处。误服,请喝两杯水后用手指压喉催吐,如果昏迷,切勿催吐,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对症治疗。本品无特殊解毒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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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在阴凉、干燥、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及无关人员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粮食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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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质量保证期: 2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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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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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核准日期: 2016-10-14 | ||||||||
| 重新核准日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