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农药登记证信息 | |||||
| 登记证号: | PD20161418 | 首次批准日期: | 2016-10-14 | 有效期至: | 2026-10-14 |
| 农药名称: | 甲维·毒死蜱 | 毒性: | 中等毒 | 剂型: | 乳油 |
| 登记证持有人: | 沧州润德农药有限公司 | ||||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51% | ||
| 备注: | |||||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 水稻 | 稻纵卷叶螟 | 30-50毫升/亩 | 喷雾 |
| 有效成分信息 |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 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 | emamectin benzoate | 1% |
| 毒死蜱 | chlorpyrifos | 50% |
| 农药登记证号: PD20161418 | ||||||||
| 登记证持有人: 沧州润德农药有限公司 | ||||||||
| 农药名称: 甲维·毒死蜱 | ||||||||
| 剂型: 乳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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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性及其标识:
中等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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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总有效成分含量: 5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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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1%
毒死蜱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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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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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技术要求:
1. 本品应于水稻分蘖至孕穗期,稻纵卷叶螟1-2龄幼虫期用药,注意均匀 喷雾。 2. 气湿高于28℃、风速较高时应停止施药。 3. 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4. 本品安全间隔期为14天,每季最多使用次数为2次。 5. 本品禁止在蔬菜上使用,施药后设立警示标志,人畜允许进入的间隔时间为24小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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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性能:
本品是由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和毒死蜱复配而成的一种杀虫剂,具有触杀、胃毒作用,并具有较强的击倒作用,对水稻稻纵卷叶螟有较好的防治效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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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1、对烟草、莴苣、瓜类苗期、某些樱桃品种较敏感,施药时应避免药液飘移到上述作物上,以防产生药害。 2、气湿高于28℃、风速较高时应停止施药。 3、禁止与碱性物质混用,避免分解。施用前后一周内不得使用敌稗,以免产生药害。 4、使用本品应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穿防护服,戴防护手套、口罩等,避免皮肤接触及口鼻吸入。使用中不可吸烟、饮水及吃东西,使用后及时清洗手、脸等暴露部位皮肤并更换衣物。 5、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严禁在养虾、蟹、鱼的稻田使用,施药后的田水不得直接排入水体;禁止在河塘等水域内清洗施药器具;对蜜蜂和鱼类高毒,应避免在开花作物花期、蚕室及桑园附近、瓢虫、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域、鸟类保护区使用。 6、建议与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 7、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作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8、避免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接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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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毒急救措施:
急救措施:使用中或使用后如果感觉不适,应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并携带标签送医院就诊。 1、皮肤接触:脱去污染的衣物,用软布去除沾染农药,立即用大量清水和肥皂冲洗。 2、眼睛溅入:立即用流动清水冲洗不少于15分钟。 3、吸入:立即离开施药现场,转移到空气清新处。 4、误食:立即停止服用,用清水充分漱口后,立即携带农药标签到医院就诊。 5、可使用阿托品或解磷定解毒。医生应注意防止病人发生迟发性神经毒性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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储存和运输方法:
1、本品应贮存于通风、干燥的库房中。贮运时,严防潮湿和日晒。远离火源和热源。 2、本品应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 3、不得与食品、饮料、种子、饲料混放混用,远离火源或热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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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质量保证期: 2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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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标注“限制使用”字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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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核准日期: 2016-10-14 | ||||||||
| 重新核准日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