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农药登记证信息 | |||||
| 登记证号: | PD20212364 | 首次批准日期: | 2021-10-20 | 有效期至: | 2026-10-19 |
| 农药名称: | 高氟氯·噻虫胺 | 毒性: | 低毒 | 剂型: | 悬浮剂 |
| 登记证持有人: | 南京保丰农药有限公司 | ||||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26% | ||
| 备注: | |||||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 大蒜 | 蒜蛆 | 2000-4000倍液 | 灌根 |
| 有效成分信息 |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 高效氟氯氰菊酯 | beta-cyfluthrin | 6% |
| 噻虫胺 | clothianidin | 20% |
| 农药登记证号: PD20212364 | ||||||||
| 登记证持有人: 南京保丰农药有限公司 | ||||||||
| 农药名称: 高氟氯·噻虫胺 | ||||||||
| 剂型: 悬浮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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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性及其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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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总有效成分含量: 26%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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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高效氟氯氰菊酯6%
噻虫胺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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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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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技术要求:
1. 于大蒜蒜蛆幼虫发生始盛期灌根施药1次。 2. 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3. 本产品在大蒜上的安全间隔期为30天,每季作物最多使用1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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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性能:
本品由拟除虫菊酯类杀虫剂高效氟氯氰菊酯和新烟碱类杀虫剂杀噻虫胺混配而成,具有内吸性、触杀、胃毒和杀卵作用,能可有效防治大蒜蒜蛆的为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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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1. 本品对眼睛有刺激性,使用时穿戴长衣、长裤、帽子、口罩、手套等防护措施。以避免污染皮肤和眼睛,施药期间禁止饮食饮水;施药完毕后应及时换洗衣物,洗净手、脸和被污染的皮肤。2. 本品对鱼类等水生生物有毒,远离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清洗施药器具的水也不能排入河塘等水体。3.(周围)开花植物花期禁用,使用时应密切关注对附近蜂群的影响;蚕室及桑园附近禁用;瓢虫、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域禁用。4. 本品应避免与氧化剂接触。5.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6. 禁止儿童、孕妇和哺乳期妇女接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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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毒急救措施:
一般建议:将中毒者从危险区域转移,脱去受污染衣物并妥善处置,转移时需保持中毒者处于稳定的侧卧体位。1. 如皮肤接触:用肥皂和大量清水彻底清洗。2. 如误入眼睛: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如仍有不适,应立即就医。3. 如误食:禁止催吐,用水漱口并小口饮水,立即携此标签就医。无特效解毒剂,建议医生根据患者症状对症治疗,大量吞食两小时内应考虑洗胃,可辅助吸氧或人工呼吸,若出现高效氟氯氰菊酯导致的惊厥症状,常规治疗方案用苯二氮类药物,如安定等。如果不起作用,应使用镇静剂。禁忌物:肾上腺素衍生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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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贮存应注意阴凉、干燥、通风,远离热源、火源,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物品同贮同运。远离儿童、无关人员,并加锁。装卸运输时注意检查包装是否密封完整,轻拿轻放,不可倒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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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质量保证期: 2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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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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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核准日期: / | ||||||||
| 重新核准日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