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农药登记证信息 | |||||
| 登记证号: | PD20212406 | 首次批准日期: | 2021-10-20 | 有效期至: | 2026-10-19 |
| 农药名称: | 阿维·螺虫酯 | 毒性: | 低毒(原药高毒) | 剂型: | 悬浮剂 |
| 登记证持有人: | 安徽美兰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 ||||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24% | ||
| 备注: | 阿维菌素31克/升;螺虫乙酯214克/升。 | ||||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 柑橘树 | 白粉虱 | 4000-5000倍液 | 喷雾 |
| 有效成分信息 |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 阿维菌素 | abamectin | 3% |
| 螺虫乙酯 | spirotetramat | 21% |
| 农药登记证号: PD20212406 | ||||||||
| 登记证持有人: 安徽美兰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 ||||||||
| 农药名称: 阿维·螺虫酯 | ||||||||
| 剂型: 悬浮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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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性及其标识:
(原药高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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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总有效成分含量: 2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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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阿维菌素3%
螺虫乙酯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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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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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技术要求:
1.本品应于柑橘树白粉虱低龄若虫始盛期喷雾使用,应喷雾均匀。2.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3.本品在柑橘上安全间隔期为30天,每季作物最多使用1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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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性能:
本品由阿维菌素和螺虫乙酯复配而成。阿维菌素具有触杀和胃毒作用,并有微弱的熏蒸作用,且对叶片有较强的渗透作用,可杀死表皮下的害虫,持效期较长;螺虫乙酯是防治刺吸式口器害虫的杀虫剂,其作用机制为干扰害虫脂肪合成、阻断能量代谢,具有双向内吸传导性,可在植株体内上下传导,持效期较长。二者复配有较好的增效作用,可用于防治柑橘树白粉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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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1. 本品对蜜蜂、鸟、水生生物毒性较高,鸟类保护区附近禁用,养蜂场所和(周围)开花植物花期禁用,使用期间应密切关注对附近蜂群的影响,蚕室及桑园附近禁用,瓢虫(或其他代表性天敌)等天敌放飞区域禁用。2. 远离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药液及其废液不得污染各类水域,以免对水生生物等有益生物产生危害。3. 使用时穿戴长衣、长裤、帽子、口罩、手套等安全防护措施,避免皮肤接触及口鼻吸入。使用中不可吸烟、饮水及吃东西,使用后及时清洗手、脸等暴露部位皮肤并更换衣物。4. 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5. 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作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6.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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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毒急救措施:
1.皮肤接触:立即脱掉被污染的衣物,用大量清水和肥皂冲洗皮肤。 2.眼睛溅入:立即用流动清水冲洗不少于15分钟。如症状持续,携此标签去医院诊治。3.不慎吸入:立即将吸入者移至空气流通处,请医生诊治。4.误食:勿引吐,立即携此标签送医就诊,对症治疗,无特效解毒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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储存和运输方法:
1.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处,远离火源或热源。2.置于儿童、无关人员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3.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物品同贮同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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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质量保证期: 2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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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阿维菌素31克/升;螺虫乙酯214克/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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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核准日期: / | ||||||||
| 重新核准日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