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农药登记证信息 | |||||
| 登记证号: | PD20212574 | 首次批准日期: | 2021-10-20 | 有效期至: | 2026-10-19 |
| 农药名称: | 草铵·草甘膦 | 毒性: | 低毒 | 剂型: | 可溶粒剂 |
| 登记证持有人: | 河南巴博斯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
| 农药类别: | 除草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80% | ||
| 备注: | 草甘膦铵盐66%。 | ||||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 非耕地 | 杂草 | 100-160克/亩 | 茎叶喷雾 |
| 有效成分信息 |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 草铵膦 | glufosinate-ammonium | 20% |
| 草甘膦 | glyphosate | 60% |
| 农药登记证号: PD20212574 | ||||||||
| 登记证持有人: 河南巴博斯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
| 农药名称: 草铵·草甘膦 | ||||||||
| 剂型: 可溶粒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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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性及其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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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总有效成分含量: 8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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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草铵膦20%
草甘膦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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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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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技术要求:
1. 于非耕地杂草生长旺盛期施药,注意均匀茎叶喷雾,干旱及杂草密度较大或防除大龄杂草及多年生恶性杂草时,采用较高的推荐制剂用量。 2. 大风天或预计4小时内有雨请勿施药。 喷雾时应注意防止药液飘移到其他作物田上,以免产生药害。3. 禁止在田间道路、田埂、果树行间、休耕地、林场林地等农林业区域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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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性能:
本品是由草甘膦和草铵膦混配而成的灭生性除草剂;具有内吸和触杀作用。该产品具有活性高、除草速度快、杀草谱广、持效期长的特点。可用于杀灭非耕地一年生和多年生杂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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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1. 用药后5天内请勿割草、放牧、耕地等。 2. 本品对眼睛有刺激性,使用时避免接触眼睛,穿戴长衣、长裤、帽子、口罩、手套等防护措施。避免皮肤接触及口鼻吸入药液。使用中不可吸烟、饮水和吃东西等;使用后及时清洗手、脸等暴露部位皮肤并更换衣物。 3. 远离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施药。不得将剩余药液倒入河塘湖泊等水体中。禁止在河塘等水域清洗施药器具。 4. 蚕室及桑园附近禁用。5. 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作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6.避免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接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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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毒急救措施:
急救措施:使用中或使用后如果感觉不适,应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并携带标签送医院就诊。 1. 皮肤接触:脱去污染的衣物,用软布去除沾染农药,用大量清水和肥皂冲洗。 2. 眼睛溅入:立即用流动清水冲洗不少于15分钟。 3. 吸入:立即离开施药现场,转移到空气清新处。 4. 误食:立即停止服用,用清水充分漱口后,立即携带标签送医院就诊。 5. 无特效解毒剂,对症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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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无关人员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物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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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质量保证期: 2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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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草甘膦铵盐6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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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核准日期: / | ||||||||
| 重新核准日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