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农药登记证信息 | |||||
| 登记证号: | PD20212675 | 首次批准日期: | 2021-10-20 | 有效期至: | 2026-10-19 |
| 农药名称: | 咯菌腈 | 毒性: | 低毒 | 剂型: | 种子处理悬浮剂 |
| 登记证持有人: | 天津市华宇农药有限公司 | ||||
| 农药类别: | 杀菌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25克/升 | ||
| 备注: | 质量分数2.4%。 | ||||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 小麦 | 根腐病 | 150-200毫升/100千克种子 | 种子包衣 |
| 花生 | 根腐病 | 600-800毫升/100千克种子 | 种子包衣 |
| 有效成分信息 |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 咯菌腈 | fludioxonil | 25克/升 |
| 农药登记证号: PD20212675 | ||||||||||||
| 登记证持有人: 天津市华宇农药有限公司 | ||||||||||||
| 农药名称: 咯菌腈 | ||||||||||||
| 剂型: 种子处理悬浮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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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性及其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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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咯菌腈25克/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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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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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技术要求:
1.按照播种量量取推荐用药量,加入适量水稀释成药浆,将药浆和种子充分搅拌,在阴凉通风处平铺摊开,晾干后播种。 2.用于处理的种子应达到国家良种标准。 3.配制好的药液应在24小时内使用。 4.本品在上述登记作物新品种上大面积应用时,必须先进行小范围的安全性试验。 安全使用标准:每季作物用药1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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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性能:
本品为红色悬浮液体,用于种子处理,可防治作物的种传和土传真菌病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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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1.本品对鱼类等水生生物有毒,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附近禁用,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播种时及时清除裸露的种子,播种期间和播种之后立即用土壤覆盖。 2.使用时应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穿长袖衣裤,戴防护手套、口罩等,避免皮肤接触及口鼻吸入。使用中不可吸烟、饮水及吃东西,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3.处理后的种子严禁人畜食用,也不要与未处理种子混合或一起存放。如需晾晒必须有专人看管,特别要注意远离儿童以防止误食中毒,播种后应立即覆土,以免畜禽误食。 4.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5.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禁止接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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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毒急救措施:
使用中或使用后如果感觉不适,应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并携带标签送医院就诊。本品如误入眼睛,立即用流动的清水至少冲洗15分钟,仍有不适应立即就医;如接触皮肤,脱去污染的衣物,用软布去除沾染农药,立即用大量清水和肥皂冲洗;吸入立即离开施药现场,转移到空气清新处。如误服,立即停止服用,切勿引吐。立即携带标签到对症治疗。 使用医用活性炭洗胃,注意防止胃容物进入呼吸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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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于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粮食等其它商品同贮同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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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质量保证期: 2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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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质量分数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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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核准日期: / | ||||||||||||
| 重新核准日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