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农药登记证信息 | |||||
| 登记证号: | PD20111148 | 首次批准日期: | 2011-11-4 | 有效期至: | 2026-11-4 |
| 农药名称: | 苯甲·丙环唑 | 毒性: | 低毒 | 剂型: | 乳油 |
| 登记证持有人: | 江西众和化工有限公司 | ||||
| 农药类别: | 杀菌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30% | ||
| 备注: | |||||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 水稻 | 纹枯病 | 12-15克/亩 | 喷雾 |
| 有效成分信息 |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 苯醚甲环唑 | difenoconazole | 15% |
| 丙环唑 | propiconazol | 15% |
| 农药登记证号: PD20111148 | ||||||||
| 登记证持有人: 江西众和化工有限公司 | ||||||||
| 农药名称: 苯甲·丙环唑 | ||||||||
| 剂型: 乳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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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性及其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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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总有效成分含量: 3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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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苯醚甲环唑15%
丙环唑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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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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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技术要求:
1、本品应于水稻纹枯病发生初期施药,病情严重时,可连续施药2次,用药间隔期10天左右。 2、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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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性能:
本品是由苯醚甲环唑与丙环唑混配而成的农用杀菌剂,是一种具有保护和治疗作用的内吸性杀菌剂,可被根、茎、叶部吸收,并能在植株体内向上传导,抑制病菌侵入,阻碍病菌脂质代谢,抑制病菌生长,起到预防与治疗作用。主要用于防治水稻纹枯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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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1、本品在水稻作物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40天,每个作物周期的最多使用次数北方最多1次,南方为2次。 2、本品勿与强碱性物质混用。 3、本品对瓜类敏感,应避免药液飘移到上述作物上,以免产生药害。 4、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5、本品对鱼及家蚕有毒,水稻养鱼、虾、蟹田慎用,及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施药后的田水不得直接排入水体。 6、用过的包装袋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7、本品是三唑类杀菌剂,作用机理单一,建议与其它作用机理杀菌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药性。 8、孕妇与哺乳期的妇女避免接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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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毒急救措施:
急救措施:使用中或使用后如果感觉不适,应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并携带标签送医院就诊。皮肤接触:脱去污染的衣物,用软布去除沾染农药,立即用大量清水和肥皂冲洗。眼睛溅入:立即用清水冲洗眼睛至少15分钟。吸入:立即离开施药现场,转移到空气清新处。误食:立即停止服用,用清水充分漱口后,立即携带农药标签到医院就诊。无特殊解毒剂,对症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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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接触不到之处,并加锁保存。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种子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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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质量保证期: 2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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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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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核准日期: 2011-11-04 | ||||||||
| 重新核准日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