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农药登记证信息 | |||||
| 登记证号: | PD20212800 | 首次批准日期: | 2021-11-10 | 有效期至: | 2026-11-9 |
| 农药名称: | 草铵·草甘膦 | 毒性: | 低毒 | 剂型: | 可溶粉剂 |
| 登记证持有人: | 重庆市山丹生物农药有限公司 | ||||
| 农药类别: | 除草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72% | ||
| 备注: | 草甘膦钾盐73.8%。 | ||||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 非耕地 | 杂草 | 165-219克/亩 | 茎叶喷雾 |
| 有效成分信息 |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 草铵膦 | glufosinate-ammonium | 12% |
| 草甘膦 | glyphosate | 60% |
| 农药登记证号: PD20212800 | ||||||||
| 登记证持有人: 重庆市山丹生物农药有限公司 | ||||||||
| 农药名称: 草铵·草甘膦 | ||||||||
| 剂型: 可溶粉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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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性及其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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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总有效成分含量: 7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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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草铵膦12%
草甘膦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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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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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技术要求:
1、本品应于杂草生长旺盛期施药,注意喷雾均匀周到。2、本品为非耕地除草剂,不能用于农田除草。3、本品需用清水配药,勿用浊水,以免减低药效,药后3-4小时内下雨,药效可能会降低。4、禁止在田间道路、田埂、果树行间、休耕地、林场林地等农林业区域使用。 安全使用标准:每季最多使用1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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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性能:
本品是由草铵膦和草甘膦复配而成的灭生性除草剂,具有杀草谱广、除草效果好、持效期长等特点。二者混配可用于防除非耕地杂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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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1.使用时需定向均匀全面喷雾,喷雾时喷头上应加装保护罩,注意避免施药时药液飘移到临近作物。2.干旱及杂草密度、蒸发量和喷头流量较大或防除大龄杂草及多年生恶性杂草时,采用较高的推荐制剂量和兑水量。3.本品对家蚕有毒,蚕室及桑园附近禁用。施药时远离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4.本品对家禽及牲畜有害,施药后5天内勿割草、放牧和翻地。5.使用本品应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穿防护服,戴防护手套、口罩等,避免皮肤接触及口鼻吸入。使用中不可吸烟、饮水及吃东西,使用后及时清洗手、脸等暴露部位皮肤并更换衣物。6.用药后包装物及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7.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本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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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毒急救措施:
若本产品溅到皮肤上,用大量清水及肥皂洗干净。 溅入眼睛中,立即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仍有不适时,就医。 如不慎吸入,立即离开施药场地,到空气清新的地方,保持呼吸畅通。 误服,立即催吐,但勿给已昏迷的患者经口喂任何东西。并带标签送医诊治,进行对症治疗。无特效解毒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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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其它商品同贮同运。贮存或运输时堆层不得超过规定,注意轻拿轻放,以免损坏包装,导致产品泄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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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质量保证期: 2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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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草甘膦钾盐73.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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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核准日期: 2021-11-10 | ||||||||
| 重新核准日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