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农药登记证信息 | |||||
| 登记证号: | PD20161512 | 首次批准日期: | 2016-11-14 | 有效期至: | 2026-11-14 |
| 农药名称: | 杀螟丹 | 毒性: | 微毒 | 剂型: | 颗粒剂 |
| 登记证持有人: | 河南聚帮生物药业有限公司 | ||||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0.8% | ||
| 备注: | 2022年08月08日,变更原持有人孟州云大高科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 水稻 | 稻纵卷叶螟 | 12500-15000克/亩 | 撒施 |
| 有效成分信息 |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 杀螟丹 | cartap | 0.8% |
| 农药登记证号: PD20161512 | ||||||||
| 登记证持有人: 河南聚帮生物药业有限公司 | ||||||||
| 农药名称: 杀螟丹 | ||||||||
| 剂型: 颗粒剂 | ||||||||
|
毒性及其标识:
微毒
|
||||||||
|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杀螟丹0.8%
|
||||||||
|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
|
使用技术要求:
在水稻秧苗移栽后7天至扬花期前,卵孵盛期施药,直接撒施,最多施药3次。安全间隔期21天,每季作物最多使用3次。 |
||||||||
|
产品性能:
沙蚕毒素的一种衍生物,其毒理机制为阻滞神经细胞接点在中枢神经系统中的传递冲动作用,使昆虫麻痹,用于防治水稻稻纵卷叶螟。 |
||||||||
|
注意事项:
1、使用前请务必仔细阅读此标签,并严格按照标签说明使用。预计6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2、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蜜蜂作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鱼或虾蟹套养稻田禁用,施药后的田水不得直接排入水体。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3、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口罩和手套等,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等。施药后,彻底清洗器械,并立即用肥皂洗手和洗脸。 4、避免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接触本品。 |
||||||||
|
中毒急救措施:
中毒症状:头昏、头痛、乏力、面色苍白、呕吐、多汗、流涎、瞳孔缩小、视力模糊,严重者出现血压下降、意识不清,皮肤出现接触性皮炎如风疹,局部红肿痛痒,眼结膜充血、流泪、胸闷、呼吸困难等。中毒症状出现快,一般几分钟至1小时即表现出来。 急救措施:如接触皮肤,用肥皂和清水彻底清洗受污的皮肤;如溅入眼睛,用清水冲洗眼睛至少15分钟;若吸入,立即将吸入者转移到空气新鲜处,请医生诊治;误服:用阿托品0.5-2mg口服或肌肉注射,重者加用肾上素,禁用解磷定,氯磷定,双复磷,吗啡。 |
||||||||
|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于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保存。不能与食品、饮料、种子、粮食、饲料等物品同贮同运。 |
||||||||
| 质量保证期: 2年 | ||||||||
|
备注:
该产品为药肥混剂。 |
||||||||
| 核准日期: 2016-11-14 | ||||||||
| 重新核准日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