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农药登记证信息 | |||||
| 登记证号: | PD20111193 | 首次批准日期: | 2011-11-16 | 有效期至: | 2026-11-16 |
| 农药名称: | 阿维·毒死蜱 | 毒性: | 中等毒(原药高毒) | 剂型: | 乳油 |
| 登记证持有人: | 沧州润德农药有限公司 | ||||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15% | ||
| 备注: | |||||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 水稻 | 稻纵卷叶螟 | 60-70毫升/亩 | 喷雾 |
| 有效成分信息 |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 阿维菌素 | abamectin | 0.2% |
| 毒死蜱 | chlorpyrifos | 14.8% |
| 农药登记证号: PD20111193 | ||||||||
| 登记证持有人: 沧州润德农药有限公司 | ||||||||
| 农药名称: 阿维·毒死蜱 | ||||||||
| 剂型: 乳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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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性及其标识:
中等毒(原药高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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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总有效成分含量: 1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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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阿维菌素0.2%
毒死蜱1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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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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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技术要求:
1、本品应于每代稻纵卷叶螟发生初期施药,注意均匀喷雾。 2、宜选择傍晚施药,以免失效。 3、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4、本品安全间隔期为30天,每季最多使用次数为2次。 5、施药后设立警示标志,人畜允许进入的间隔时间为24小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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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性能:
本品是由阿维菌素和毒死蜱复配而成的一种杀虫剂,具有触杀、胃毒作用,并具有较强的击倒作用,对水稻稻纵卷叶螟有较好的防治效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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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1、本品禁止在蔬菜上使用。本品对烟草、莴苣、瓜类苗期和某些樱桃品种较敏感,施药期间应避免药液飘移到上述作物上,以防产生药害。 2、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开花植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 3、本品不可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 4、使用本品时应穿防护服和戴手套及口罩,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5、瓢虫、鸟类等天敌放飞区域禁用。鱼或虾蟹套养稻田禁用,施药后的田水不得直接排入水体。 6、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轮换使用。 7、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避免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接触本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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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毒急救措施:
中毒症状:急性中毒多因误食引起,约半小时到数小时可发病,轻度中毒:全身不适,头痛、头昏、无力、视力模糊、呕吐、出汗、流涎、嗜睡等,有时有肌肉震颤,偶有腹泻。中度中毒:除上述症状外剧烈呕吐、腹痛、烦燥不安、抽搐、呼吸困难等。重度中毒:癫痫样抽搐。急性中毒多在12小时内发病,误服者立即发病。 急救措施:使用中或使用后如果感觉不适,应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并携带标签送医院说诊。[1]用阿托品1-5毫克皮下或静脉注射(按中毒轻重而定);[2]用解磷定0.4-1.2克静脉注射(按中毒轻重而定);[3]禁用吗啡、茶硷、吩噻嗪、利血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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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保存。勿与食品、种子、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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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质量保证期: 2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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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标注“限制使用”字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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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核准日期: 2011-11-16 | ||||||||
| 重新核准日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