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农药登记证信息 | |||||
| 登记证号: | PD20101407 | 首次批准日期: | 2010-4-14 | 有效期至: | 2030-4-13 |
| 农药名称: | 毒·辛 | 毒性: | 中等毒 | 剂型: | 乳油 |
| 登记证持有人: | 山东东泰农化有限公司 | ||||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20% | ||
| 备注: | |||||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 水稻 | 三化螟 | 120-150毫升/亩 | 喷雾 |
| 有效成分信息 |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 毒死蜱 | chlorpyrifos | 4% |
| 辛硫磷 | phoxim | 16% |
| 农药登记证号: PD20101407 | ||||||||
| 登记证持有人: 山东东泰农化有限公司 | ||||||||
| 农药名称: 毒·辛 | ||||||||
| 剂型: 乳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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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性及其标识:
中等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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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总有效成分含量: 2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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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毒死蜱4%
辛硫磷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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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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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技术要求:
1.本品应于水稻分蘖末期,三化螟卵孵化盛期进行喷雾防治。注意喷雾均匀,视虫害发生情况,每10天左右施药一次,可连续用药2次。 2.本品对高粱、黄瓜、菜豆和甜菜敏感,施药时应避免药液漂移到上述作物上,以防产生药害。 3.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本品见光易分解,田间施药最好在早晨或傍晚。 4.本品在水稻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30天,每季最多使用次数3次。 5.施药后设立警示标志,人畜允许进入的时间间隔为24小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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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性能:
本品为毒死蜱和辛硫磷混配制剂,具有触杀、胃毒和熏蒸作用,不具有内吸性。对水稻三化螟有较好效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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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1.本品不能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用。 2.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开花植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 3.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 5.建议与不同机制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 6. 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7.禁止在蔬菜上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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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毒急救措施:
1.中毒症状表现:头痛,头昏,恶心呕吐,双手颤抖,重者抽搐或惊厥、昏迷、休克。 2.皮肤接触:立即脱掉被污染的衣物,用肥皂和大量清水彻底清洗受污染的皮肤。 3.眼睛溅药:立即将眼睑翻开,用清水冲洗10-15分钟,再请医生诊治。 4.发生吸入:立即将吸入者转移到空气新鲜处,请医生诊治。 5.误服:立即送医院对症治疗,[1]用阿托品1~5mg皮下或静脉注射(按中毒轻重而定);[2]用解磷定0.4-1.2g静脉注射(按中毒轻重而定);[3]禁用吗啡、茶硷、吩噻嗪、利血平;[4]误服,立即引吐、洗胃、导泻(清醒时才能引吐),并将病人及时送医院就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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储存和运输方法:
1.贮存在通风、干燥、阴凉防雨处。 2.远离儿童、火源。并加锁保管。 3.不能与食品、饲料、粮食、饮料等同贮同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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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质量保证期: 2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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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标注“限制使用”字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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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核准日期: 2010-04-14 | ||||||||
| 重新核准日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