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农药登记证信息 | |||||
| 登记证号: | PD20101406 | 首次批准日期: | 2010-4-14 | 有效期至: | 2030-4-13 |
| 农药名称: | 烟嘧磺隆 | 毒性: | 低毒 | 剂型: | 可分散油悬浮剂 |
| 登记证持有人: | 安徽久易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 ||||
| 农药类别: | 除草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10% | ||
| 备注: | |||||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 玉米田 | 一年生杂草 | 25-35毫升/亩 | 茎叶喷雾 |
| 有效成分信息 |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 烟嘧磺隆 | nicosulfuron | 10% |
| 农药登记证号: PD20101406 | ||||||||
| 登记证持有人: 安徽久易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 ||||||||
| 农药名称: 烟嘧磺隆 | ||||||||
| 剂型: 可分散油悬浮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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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性及其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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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烟嘧磺隆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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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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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技术要求:
1. 采用二次稀释法,每亩兑水40公斤,于玉米苗后3-5叶期,杂草2-4叶期进行茎叶喷雾。2. 适用作物为普通玉米品种(马齿型玉米和硬玉米);甜玉米、糯玉米、爆裂玉米以及制种田玉米不宜使用本品。3.大风天或预计1小试内有降雨,请勿使用。4.施药后遇雨会影响除草效果,但如施药6小时后遇降雨,不影响效果,无需重新喷药。5. 施药数日后,有时会出现作物褪色或抑制生长的情况,但不会影响作物的生长和产量。 6. 使用本品后茬种植油菜、白菜、萝卜等需要间隔10个月以上。7. 每季作物最多使用1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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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性能:
本剂为选择性的玉米田专用茎叶除草剂,对稗草、马唐、狗尾草等一年生禾本科杂草和马齿苋、苋菜、蓼等阔叶杂草及香附子等莎草科杂草有很好防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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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1.初次使用本剂,需在当地植保部门指导下使用。2. 不要与有机磷类杀虫剂混用或间隔7天内使用,以免发生药害。3. 在上茬小麦田中使用过长残效除草剂,如甲磺隆、氯磺隆等的玉米田,及与阔叶作物间作或套种的玉米田,不宜使用本剂。4. 严格按照标签内容及技术资料使用本剂,遇特殊条件,如高温、干旱、低温、玉米生长弱小时,请慎用。5. 施药后一周内培土会影响除草效果。6. 严禁用弥雾机施药,施药应选择在早上或傍晚时进行。7. 施药期间避免对周围蜂群产生影响,开花植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8. 使用时应穿长衣长裤、靴子,戴帽子、护目镜、口罩、手套等防护用具;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饮水、吸烟等;施药后应及时洗手、洗脸并洗涤施药时穿着的衣物。 9. 施药用具用毕后,将药桶、喷头、管子等充分洗净,避免交叉污染。 10. 禁止在河塘等水体内清洗施药器具;清洗器具的废水不能排入河流、池塘等水源。废弃物要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 11. 避免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接触。12. 此农药使用后应将包装物交回销售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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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毒急救措施:
眼睛接触,用大量水清洗,不要使用中和剂;不慎吸入,立即将病人移至空气新鲜处。如有刺激,立即到医院就诊。皮肤接触:立即用大量水和肥皂清洗。如有误服,请用清水充分漱口后,立即携此标签送医院就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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储存和运输方法:
1. 本品应放在通风、阴凉、干燥、防雨处。远离火源、热源。2. 置于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同贮同运。3. 运输时,防雨防潮;装卸时,轻卸轻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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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质量保证期: 2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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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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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核准日期: 2010-04-14 | ||||||||
| 重新核准日期: 2021-10-1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