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农药登记证信息 | |||||
| 登记证号: | PD86176-5 | 首次批准日期: | 有效期至: | 2026-11-21 | |
| 农药名称: | 乙酰甲胺磷 | 毒性: | 低毒 | 剂型: | 乳油 |
| 登记证持有人: | 广东省广州市益农生化有限公司 | ||||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30% | ||
| 备注: | |||||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 水稻 | 叶蝉 | 125-225毫升/亩 | 喷雾 |
| 水稻 | 螟虫 | 125-225毫升/亩 | 喷雾 |
| 有效成分信息 |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 乙酰甲胺磷 | acephate | 30% |
| 农药登记证号: PD86176-5 | ||||||||||||
| 登记证持有人: 广东省广州市益农生化有限公司 | ||||||||||||
| 农药名称: 乙酰甲胺磷 | ||||||||||||
| 剂型: 乳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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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性及其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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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乙酰甲胺磷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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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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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技术要求:
1、本品应于虫卵盛孵期至幼虫低龄期施药,注意均匀喷雾; 2、大风天和预计2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3、最佳施药时间为早上雾水干后和下午4点后; 4、视虫情发生情况,每隔45天施药一次,每季作物最多使用2次。 5、安全间隔期45天,每季作物最多使用2次。 6、需设立警示牌,施药后24小时方可进入施药场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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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性能:
本品为内吸性杀虫剂,具有胃毒和触杀作用,并可杀卵,有一定的熏蒸 作用,是缓效型杀虫剂。在施药后初效作用缓慢,2-3天后效果显著,后 效作用较强。其基本作用原理为抑制昆虫乙酰胆碱酯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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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1. 不可与碱性物质混用。2. 施药器械宜用清水洗干净。不准在天然水域中清洗,防止污染水源,残液不能随便泼洒,应选择安全地点妥善处置。3. 对未使用完的剩余药剂应密封好后,贮存于安全的地方。4. 在使用农药的过程中,应穿戴好防护用品,避免药液溅及衣服、眼睛和皮肤。操作完毕后,应及时清洗防护用品,并清洗手、脸和可能污染的部位。5. 本品对蜜蜂、家蚕有毒,不要在开花植物花期和桑蚕养殖区使用。6.本品禁止在蔬菜、瓜果、茶叶、菌类和中草药材作物上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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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毒急救措施:
中毒症状有头痛、头晕、呕吐等典型的有机磷农药中毒症状。如误服,立即引吐、洗胃、导泻(清醒时才能引吐)。如发生中毒,可使用阿托品1-5mg皮下或静脉注射(按中毒轻重而定);用解磷定0.4-1.2g静脉注射(按中毒轻重而定);禁用吗啡、茶碱、吩噻嗪、利血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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储存和运输方法:
1. 本品应贮存于阴凉干燥、通风,儿童无法接触之处,并加锁保管。 2. 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粮食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3. 运输时要防止日晒、雨淋。注意防火、防中毒。 4. 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用作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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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质量保证期: 2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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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标注“限制使用”字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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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核准日期: / | ||||||||||||
| 重新核准日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