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农药登记证信息 | |||||
| 登记证号: | PD20111305 | 首次批准日期: | 2011-11-24 | 有效期至: | 2026-11-24 |
| 农药名称: | 草甘膦铵盐 | 毒性: | 低毒 | 剂型: | 可溶粉剂 |
| 登记证持有人: | 中盐安徽红四方股份有限公司 | ||||
| 农药类别: | 除草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50% | ||
| 备注: | 草甘膦铵盐含量:55%。 | ||||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 柑橘园 | 杂草 | 150-300克/亩 | 定向茎叶喷雾 |
| 有效成分信息 |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 草甘膦 | glyphosate | 50% |
| 农药登记证号: PD20111305 | ||||||||
| 登记证持有人: 中盐安徽红四方股份有限公司 | ||||||||
| 农药名称: 草甘膦铵盐 | ||||||||
| 剂型: 可溶粉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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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性及其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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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草甘膦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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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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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技术要求:
1、于杂草生长旺盛期,均匀茎叶喷雾,本品只靠杂草绿色部位吸收,兑水量不能太多,以免药液滴落,药效减低。 2、一般杂草喷后7-10天开始见效。 3、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喷药后3-4小时内下雨,药效可能会降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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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性能:
本品为内吸传导型灭生性除草剂。主要通过抑制植物体内酮基莽草素酸合成酶,从而抑制莽草素向苯丙氨酸、酪氨酸及色氨酸的转化,使蛋白质的合成受到干扰导致植物死亡。本品用于防治柑橘园杂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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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1、使用本品后的柑橘至少应间隔35天才能收获,每季最多使用2次。 2、施药时,应戴布罩覆盖口及鼻,穿长袖衣、长裤和靴子,切勿在施药现场抽烟或饮食。在饮水、进食和抽烟前,应先洗手、洗脸。施药后,彻底清洗防护用具,洗澡,并更换和清洗工作服。 3、本品为内吸传导型除草剂,一般施药后7-10天开始见效,请不要重复施药。 4、本品为灭生性除草剂,使用时严禁药液飘到柑橘树及其他作物上,以免发生药害。 5、因草甘膦与土壤接触会立即失去活性,故宜作茎叶处理。 6、药液要用清水配制,用浑水会降低药效。 7、本品金属制成的镀锌容器有腐化作用,应使用塑料等非金属容器贮存。 8、温暖晴天用药效果优于低温天气。 9、切勿将制剂及其废液污染池塘、沟渠、河溪和湖泊等水源,施药地块禁止放牧和畜禽进入。 10、使用过的空瓶,用清水冲洗三次后妥善处理,切勿重复使用或改作其它用途。所有施药器具,用后应立即用清水或适当的洗涤剂清洗。未用完的制剂应放在原瓶内保存,盖紧瓶盖。 11、本品不宜与碱性农药混用。 12、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避免接触本药剂。 13、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清洗施药器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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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毒急救措施:
中毒症状:对皮肤、眼睛和上呼吸道有刺激作用及其它不适症状。 中毒急救:眼睛及皮肤接触: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立即用大量清水或生理盐水冲洗至少15分钟。吸入:施药时吸入药液如有不适,立即将患者转移至空气流通处,呼吸困难者给输氧,并及时就医。误服:不慎误食,则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若摄入量大,病人清醒,可用吐根糖浆诱吐,还可在服用的活性炭中加入山梨醇,无特殊解毒剂,对症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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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宜保存于阴凉、干燥、通风、的库房中,远离火源或热源。勿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物品同贮同运。贮存在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接触不到的地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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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质量保证期: 2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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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草甘膦铵盐含量:5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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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核准日期: 2011-11-24 | ||||||||
| 重新核准日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