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农药登记证信息 | |||||
| 登记证号: | PD20111322 | 首次批准日期: | 2011-12-5 | 有效期至: | 2026-12-5 |
| 农药名称: | 草甘膦铵盐 | 毒性: | 低毒 | 剂型: | 可溶粉剂 |
| 登记证持有人: | 鹤壁市维多利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
| 农药类别: | 除草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65% | ||
| 备注: | 草甘膦铵盐含量:75.7%。 | ||||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 柑橘园 | 杂草 | 115-230克/亩 | 定向喷雾 |
| 有效成分信息 |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 草甘膦 | glyphosate | 65% |
| 农药登记证号: PD20111322 | ||||||||
| 登记证持有人: 鹤壁市维多利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
| 农药名称: 草甘膦铵盐 | ||||||||
| 剂型: 可溶粉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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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性及其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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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草甘膦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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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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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技术要求:
1、施药时期宜掌握在杂草生产旺盛期施药,效果更佳。 2、本品为非选择性除草剂,因此施药时应防止药液飘移到作物茎叶上,以免产生药害。 3、温暖晴天用药效果优于低温天气,施药后4小时内遇中雨或大雨可能会降低药效,要考虑补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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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性能:
本品是草甘膦胺盐,更易溶于水。其作用原理主要通过抑制体内烯醇丙酮基莽草素磷酸合成酶,从而抑制莽草素向苯丙氨酸、酪氨酸及色氨酸的转化,使蛋白质的合成受到干扰导致植物死亡。不仅能通过叶传导到地下部分,而且在同一植株的不同分蘖间也能进行传导,对一年生及多年生深根杂草的地下组织具有很强的破坏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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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1、每季作物最多使用1次。 2、本品与土壤接触立即失去活性,宜作茎叶处理,施药后5天内请勿割草、耕翻、放牧等。 3、本品对金属制成的镀锌容器有腐化作用,注意不能与此类容器接触。 4、施药时应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域禁用。 5、本品对皮肤、眼睛和上呼吸道有刺激作用,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药液直接接触皮肤和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进食、饮水等;施药后及时清洗受污皮肤和施药器械。 6、本品入土后很快与铁铝等金属离子结合而失去活性,且在土壤微生物作用下很容易被分解为无毒物质,所以植物根部不能吸收,对土壤中潜藏的植物种子无杀伤作用,不妨碍种子的萌芽生长。 7、剩余药液和废弃包装物不得随意丢弃,应妥善处理。 8、避免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接触本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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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毒急救措施:
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到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误服则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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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用过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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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质量保证期: 2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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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草甘膦铵盐含量:75.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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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核准日期: 2011-12-05 | ||||||||
| 重新核准日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