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农药登记证信息 | |||||
| 登记证号: | PD20111353 | 首次批准日期: | 2011-12-12 | 有效期至: | 2026-12-12 |
| 农药名称: | 二氯喹啉酸 | 毒性: | 低毒 | 剂型: | 可湿性粉剂 |
| 登记证持有人: | 浙江天丰生物科学有限公司 | ||||
| 农药类别: | 除草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60% | ||
| 备注: | |||||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 水稻移栽田 | 稗草 | 25-45克/亩 | 茎叶喷雾 |
| 有效成分信息 |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 二氯喹啉酸 | quinclorac | 60% |
| 农药登记证号: PD20111353 | ||||||||
| 登记证持有人: 浙江天丰生物科学有限公司 | ||||||||
| 农药名称: 二氯喹啉酸 | ||||||||
| 剂型: 可湿性粉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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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性及其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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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二氯喹啉酸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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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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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技术要求:
1.亩用量兑水30-45公斤均匀喷雾。水稻移栽后7-20天用药,以稗草2-3叶期施药最佳,用药前一天将田水排干,保持湿润,药后1-2天内放水回田,保持3-5厘米水层5-7天,以后恢复田间正常管理。 2.本品在水稻每个生产周期最多使用次数为1次。 3.水稻拔节期后不宜使用。后茬作物应当是水稻、玉米等耐药作物。 4.用药后8个月内应避免种植棉花、大豆等敏感作物。下茬不能种植茄科、伞形花科、豆科、锦葵科、葫芦科、菊科、旋花科等敏感作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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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性能:
本产品是喹啉羧酸类选择性除草剂,主要通过杂草根吸收,也能被发芽的种子吸收,少量通过叶部吸收,在杂草体内传导,使杂草死亡。用于防除水稻移栽田稗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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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1.请按照农药安全使用规范使用本品。应根据田间杂草草相及抗性等具体情况,科学合理用药。 2.避免药剂与其它作物接触。养鱼稻田禁用。施药时,雾滴应避免飘移到茄科、豆科等作物;施药后的田水应避免流到茄科、豆科等作物田地。施药后的田水不得直接排入水体。 3. 废弃物要妥善处理,不能乱丢乱放,也不能做他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清洗施药器具。 4. 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施药时不能饮食、饮水、吸烟等。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5. 避免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接触。 6.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在农业技术人员指导下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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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毒急救措施:
中毒症状:本品对皮肤和眼睛有刺激作用。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应用大量清水冲洗干净;溅入眼睛中,立即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误服则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本品无特殊解毒剂,对症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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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储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混合储存,适宜储存温度为0℃~35℃。运输时应注意避光、防高温、防雨淋。运输和装卸时注意轻拿轻放,以免损坏包装。置于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远离火源或热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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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质量保证期: 2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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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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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核准日期: 2011-12-12 | ||||||||
| 重新核准日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