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农药登记证信息 | |||||
| 登记证号: | PD20111360 | 首次批准日期: | 2011-12-12 | 有效期至: | 2026-12-12 |
| 农药名称: | 苯甲·丙环唑 | 毒性: | 低毒 | 剂型: | 乳油 |
| 登记证持有人: | 河南波尔森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 ||||
| 农药类别: | 杀菌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300克/升 | ||
| 备注: | |||||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 水稻 | 纹枯病 | 15-20毫升/亩 | 喷雾 |
| 有效成分信息 |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 苯醚甲环唑 | difenoconazole | 150克/升 |
| 丙环唑 | propiconazol | 150克/升 |
| 农药登记证号: PD20111360 | ||||||||
| 登记证持有人: 河南波尔森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 ||||||||
| 农药名称: 苯甲·丙环唑 | ||||||||
| 剂型: 乳油 | ||||||||
|
毒性及其标识:
|
||||||||
| 总有效成分含量: 300克/升 | ||||||||
|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苯醚甲环唑150克/升
丙环唑150克/升
|
||||||||
|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
|
使用技术要求:
1、本品应在水稻纹枯病发病初期开始施药防治,按每亩用制剂量加水50-75公斤均匀透彻喷雾,施药时田间保持适当洪水层,视病害发生情况,可以间隔7-14天再施药一次,连续用药1-2次。 2、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
||||||||
|
产品性能:
本品是三唑类杀菌剂苯醚甲环唑和丙环唑的混剂,有较强的内吸传导能力。通过破坏病原菌体内的生物合成来杀死病菌。本品可以防治水稻纹枯病。 |
||||||||
|
注意事项:
1、产品在水稻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21天,每季最多使用3次。 2、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菌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 3、药液及其废液不得污染各类水域、土壤等环境。远离鱼塘等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避免污染水源。鱼或虾蟹套养稻田禁用,施药后的田水不得直接排入水体。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禁用。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 4、本品不可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 5、开启包装及使用本品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防毒面具,作好安全防护,避免吸入药液、溅入眼睛或损伤皮肤。施药时不可进食或饮水。施药后及时洗手和洗脸及暴露部位皮肤。 6、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7、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 |
||||||||
|
中毒急救措施:
中毒症状:对皮肤和眼有刺激作用。 急救措施:如接触皮肤,用肥皂和清水彻底清洗受污的皮肤,如溅及眼睛,用清水冲洗眼睛至少10分钟; |
||||||||
|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种子、粮食、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
||||||||
| 质量保证期: 2年 | ||||||||
|
备注:
|
||||||||
| 核准日期: 2011-12-12 | ||||||||
| 重新核准日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