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农药登记证信息 | |||||
| 登记证号: | PD20101372 | 首次批准日期: | 2010-4-2 | 有效期至: | 2030-4-1 |
| 农药名称: | 草甘膦异丙胺盐(41%) | 毒性: | 低毒 | 剂型: | 水剂 |
| 登记证持有人: | 江苏三山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
| 农药类别: | 除草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 | ||
| 备注: | 2025年3月6日,变更原持有人江苏三山农药有限公司。 | ||||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 柑橘园 | 杂草 | 275-365毫升/亩 | 定向茎叶喷雾 |
| 有效成分信息 |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 草甘膦 | glyphosate | 30% |
| 农药登记证号: PD20101372 | ||||||||
| 登记证持有人: 江苏三山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
| 农药名称: 草甘膦异丙胺盐(41%) | ||||||||
| 剂型: 水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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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性及其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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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草甘膦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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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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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技术要求:
1、于杂草株高10厘米,基本出齐时施药; 2、防治多种杂草,在株高45-60厘米,现蕾开花期时施药,一周后视情况可再用一次。 3、应选择晴天施药,药后3-7天内不得割草、翻地、放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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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性能:
本品为内吸传导型灭生性除草剂,可通过植物茎叶吸收并传导到各个部分,是植物黄化、褐变至枯死,能有效防除柑橘园杂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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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1、本品为内吸传导性除草剂,一般施药后7-10天开始见效,请不要误解和重复施药,本品每季最多使用一次。 2、本品为灭生性除草剂,使用时严禁药液飘到作物上,以免发生药害。 3、因草甘膦与土壤接触会立即失去活性,故宜茎叶处理。 4、药液用清水配制,用浑浊水会降低药效。 5、本品对铁、铝等金属容器存在轻微腐蚀性,应使用塑料等非金属容器贮存。 6、使用过的喷雾器具要反复清洗干净,以免桶内残留药液影响其他作物而产生药害。 7、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口罩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饮水和吸烟。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工作服清洗干净。 8、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9、孕妇和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此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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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毒急救措施:
中毒症状:对皮肤、眼睛和上呼吸道有刺激作用及其他不适症状。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若不慎接触到皮肤,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若溅到眼睛中,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误服则应立即携带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若摄入量大,病人清醒,可用吐根糖浆诱吐,还可在服用的活性炭中加入山梨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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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物、饮料、饲料、易燃易爆物品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运输时防摔、防压,装卸时轻拿轻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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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质量保证期: 2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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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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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核准日期: 2010-04-02 | ||||||||
| 重新核准日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