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农药登记证信息 | |||||
| 登记证号: | PD20170154 | 首次批准日期: | 2017-1-7 | 有效期至: | 2027-1-7 |
| 农药名称: | 草铵膦 | 毒性: | 低毒 | 剂型: | 母药 |
| 登记证持有人: | 吉林乐斯药业有限公司 | ||||
| 农药类别: | 除草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50% | ||
| 备注: | |||||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 有效成分信息 |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 草铵膦 | glufosinate-ammonium | 50% |
| 农药登记证号: PD20170154 | ||||
| 登记证持有人: 吉林乐斯药业有限公司 | ||||
| 农药名称: 草铵膦 | ||||
| 剂型: 母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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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性及其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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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草铵膦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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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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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技术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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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性能:
本品属有机磷类非选择性触杀型苗后除草剂,具有部分内吸作用。其被杂草叶片接触吸收后,在接触部位移动或经木质部随蒸腾流向上传导,韧皮部向根部传导,使谷氨酰胺合成受抑制,造成植物体内氮代谢紊乱,氨过量积累,导致叶绿体解体,光合作用被严重抑制,从而达到除草目的。 本品是农药制剂加工的原材料,不得用于农作物或者其他场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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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1. 操作时,应严格遵守《农药安全使用操作规程》。 2. 加工本品时应穿戴好防护用品,避免皮肤、眼睛接触及口鼻吸入。 3. 工作时禁止饮食和吸烟。工作结束后,立即用肥皂和清水彻底清洗皮肤暴露部位。 4. 生产使用过程中的废弃物质和废液要妥善处理,不可做它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5. 孕妇和哺乳期妇女应避免接触。 6. 泄露处理:隔离泄露污染区,限制出入。切断火源。应急处理人员应穿戴好劳动防护用品后进行操作。小量泄露:防止流入下水道、排洪沟等限制性空间。用砂土吸收,收集运至废物处理场所处置。大量泄露:构筑围堤或挖坑收容。用泵转移至槽车或专用收集器内,回收或运至废物处理场所处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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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毒急救措施:
1. 本产品尚无特效解毒剂。用药时如感觉不适,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并携本产品标签送医就诊。 2. 皮肤接触:立即脱去被污染的衣物,用肥皂和大量清水冲洗皮肤暴露部位。如皮肤刺激感持续,请医生诊治。 3. 眼睛溅入:立即翻开眼睑,用清水冲洗15min以上,并请医生诊治。 4. 吸 入:立即将吸入者转移至空气新鲜处,若吸入者停止呼吸,需要进行人工呼吸。注意保暖和休息,请医生诊治。 5. 误 食:立即携带产品标签送医就诊,对症治疗。若摄入量大,病人十分清醒,可用吐根糖浆诱吐,还可在服用的活性炭泥中加入山梨醇。注意:对昏迷病人,切勿经口喂入任何东西或引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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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于阴凉、通风、干燥、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远离儿童及其他无关人员,并加锁保存。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同贮同运。运输前应先检查包装容器是否完好、密封,运输时轻拿轻放,严禁倒置,确保容器不泄露、不倒塌、不坠落、不损坏。运输途中应防暴晒、雨淋和高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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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质量保证期: 2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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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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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核准日期: 2017-01-07 | ||||
| 重新核准日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