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农药登记证信息 | |||||
| 登记证号: | PD20220011 | 首次批准日期: | 2022-1-18 | 有效期至: | 2027-1-17 |
| 农药名称: | 甲维·灭幼脲 | 毒性: | 低毒 | 剂型: | 悬浮剂 |
| 登记证持有人: | 山东泰诺药业有限公司 | ||||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24.97% | ||
| 备注: | 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0.2%。 2022年10月9日,增加杨树舟蛾。 | ||||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 杨树 | 舟蛾 | 1000-2000倍液 | 喷雾 |
| 甘蓝 | 小菜蛾 | 15-20毫升/亩 | 喷雾 |
| 有效成分信息 |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 灭幼脲 | chlorbenzuron | 24.8% |
| 甲氨基阿维菌素 | abamectin-aminomethyl | 0.17% |
| 农药登记证号: PD20220011 | ||||||||||||
| 登记证持有人: 山东泰诺药业有限公司 | ||||||||||||
| 农药名称: 甲维·灭幼脲 | ||||||||||||
| 剂型: 悬浮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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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性及其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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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总有效成分含量: 24.97%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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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灭幼脲24.8%
甲氨基阿维菌素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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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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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技术要求:
1. 本品应于甘蓝小菜蛾低龄若虫发生盛期施药。2.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3.本品在甘蓝上的安全间隔期为7天,每季作物最多可使用1次。4.本产品在杨树舟蛾低龄幼虫发生始盛期施药1次,兑水量60—100公斤/亩,或根据当地农业生产实际 兑水均匀喷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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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性能:
本品中的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促进γ-氨基丁酸释放,抑制神经传导,最终使氯离子通道活化,杀死害虫。灭幼脲是一种苯甲酰基类的杀虫剂,主要是胃毒作用。二者混配对甘蓝小菜蛾、杨树舟蛾具有较好的防治效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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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1.使用时穿戴长衣、长裤、帽子、口罩、手套等安全防护措施。避免接触皮肤和眼睛。2.使用中不可吸烟、饮水及吃东西。施药完毕后应及时换洗衣物,洗净手、脸和被污染的免污染皮肤。3.用过本品药的器具要及时清洗。清洗器具的废水不能排入池塘、河流、水源;废弃物要妥善处理,不能随意丢掉。农药包装废弃物不得随意丢弃或自行处置,及时交回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站。4.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施药后剩余药液不得随意倾倒;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及附近禁用;施药田块及其周边植物开花期禁用,使用时应密切关注对附近蜂群的影响;施药3日前告知所在地及附近3000米以内的养蜂者及时采取安全防范措施;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禁用。5.本品建议与其它杀虫剂轮换使用,延缓抗性。6.禁止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接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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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毒急救措施:
使用中或使用后如果感觉不适,应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并携带标签送医院就诊。1.皮肤接触:脱去污染的衣物,立即用大量清水和肥皂冲洗。2.眼睛溅入:立即用流动清水冲洗不少于15分钟。3.吸入:立即离开施药现场,转移到空气清新处。4.误食:立即停止服用,用清水充分漱口后,请勿引吐,立即携带农药标签到医院就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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储存和运输方法:
1.本品应贮存在阴凉、干燥、通风、防雨处,不可倒置。远离火源、热源。 2.本品应当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3.勿与食品、饮料、粮食、种子、饲料等同贮同运。 4.运输过程中要防晒、防雨淋;确保容器不泄露、不倒塌、不坠落、不损坏,并按规定路线行驶。专用车辆运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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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质量保证期: 2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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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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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核准日期: 2022-01-18 | ||||||||||||
| 重新核准日期: 2022-10-0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