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农药登记证信息 | |||||
| 登记证号: | WP20170013 | 首次批准日期: | 2017-2-13 | 有效期至: | 2027-2-12 |
| 农药名称: | 杀螺胺 | 毒性: | 低毒 | 剂型: | 展膜油剂 |
| 登记证持有人: | 江苏艾津作物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 ||||
| 农药类别: | 卫生杀虫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1% | ||
| 备注: | |||||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 沟渠 | 日本血吸虫尾蚴 | 2-4克/平方米 | 喷洒 |
| 有效成分信息 |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 杀螺胺 | niclosamide | 1% |
| 农药登记证号: WP20170013 | ||||||||
| 登记证持有人: 江苏艾津作物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 ||||||||
| 农药名称: 杀螺胺 | ||||||||
| 剂型: 展膜油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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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性及其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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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杀螺胺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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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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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技术要求:
1. 本品主要用于防治日本血吸虫尾蚴。 2. 施药后两天内暂不灌水,但对鱼类毒性大,不得在鱼塘使用。 3. 使用时气温最好在20℃以上,在大雨或暴雨前不宜施药,以免药液流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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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性能:
本品结合日本血吸虫尾蚴的生物学特点,即自钉螺中溢出后有98.2%上浮于水体 表面,采用喷洒的方式快速处理血吸虫感染疫水,控制血吸虫病传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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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1.本品主要用于应急处理血吸虫感染疫水,使用时做好个人防护,避免被血吸虫 感染。 2.对鱼、蛙、贝类有毒,使用时应注意,远离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施药,禁 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鱼或虾蟹套养稻田禁用,施药后的水不得直 接排入水体。 3.施药时,应穿防护服,戴手套、口罩,避免药剂直接接触到皮肤,不可吸烟、喝水和进食。药后应用大量清水和肥皂将手、脸及其它裸露的部位清洗干净。 4.避免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接触。 5.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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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毒急救措施:
1.如药液沾染皮肤,立即用肥皂水彻底清洗。 2.如溅入眼晴,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 3.误服中毒后立即携标签将患者送到医院对症治疗,灌洗清胃和导泻,用抗痉挛 作用的镇静药。输葡萄糖液保护肝脏、帮助解毒和促进代谢。如伴随发生肾衰 竭,则应仔细监测液体平衡状态和电解质以免发生液体超负荷。无专用解毒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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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处,远离火源。置于儿童、无关人员触及不到之 处,并加锁保存。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运输时确保不泄 漏,不损坏,途中应防高温、雨淋,要用专用车辆运输,按规定路线行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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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质量保证期: 2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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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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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核准日期: 2017-02-13 | ||||||||
| 重新核准日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