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农药登记证信息 | |||||
| 登记证号: | PD20120265 | 首次批准日期: | 2012-2-15 | 有效期至: | 2027-2-14 |
| 农药名称: | 乙草胺 | 毒性: | 低毒 | 剂型: | 乳油 |
| 登记证持有人: | 沧州润德农药有限公司 | ||||
| 农药类别: | 除草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89% | ||
| 备注: | |||||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 花生田 | 一年生禾本科杂草 | 80-100毫升/亩 | 播后苗前土壤喷雾 |
| 有效成分信息 |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 乙草胺 | acetochlor | 89% |
| 农药登记证号: PD20120265 | ||||||||
| 登记证持有人: 沧州润德农药有限公司 | ||||||||
| 农药名称: 乙草胺 | ||||||||
| 剂型: 乳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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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性及其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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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乙草胺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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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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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技术要求:
1.本品施药的最佳时期为:于花生播后苗前杂草未出土前,使用时土壤湿度要大;对土壤进行均匀喷雾。 2.禁止大风天施药,避免因飘移对临近其他作物有不良影响; 3. 不能用超低容量喷雾等。较好的土壤湿度和不低于20摄氏度的气温有利于药效发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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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性能:
本品为酰胺类选择性芽前除草剂,由植物的幼芽、幼根吸收,双 子叶植物由下胚轴吸收传导,破坏发芽种子细胞的蛋白酶,抑制幼芽 和幼根生长,使芽畸形死亡。用于防除花生田一年生杂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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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1.本品在每个花生生育期内最多使用1次,喷药要均匀,避免重喷、 漏喷,喷药后出苗前遇大雨,会产生药害,施药要注意天气预报; 2.黄瓜、菠菜、韭菜、谷子、高梁等作物对此药敏感,避免该药漂 移到上述作物上。 3. 本用过的喷雾器应充分洗净,洗涤残液及剩余药剂不可污染水源。 4. 本品不能与碱性物质混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域禁用。 5. 开启包装物和施用时注意劳动保护,应戴口罩及手套,防止雾气 吸入和沾染。此时不能饮食、吸烟等;施药后要用肥皂洗净手脸等 外露部位。避免孕妇和哺乳期妇女接触本品。 6. 用过的废弃物要妥善处理,不能乱丢乱放,也不能做它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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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毒急救措施:
中毒症状:本品对皮肤和眼睛有刺激作用。对人体、胎儿有致畸或其它隐性威胁,育龄女性应避免接触,使用中应避免误食、吸入,如有误食,应送医院对症治疗。 眼睛溅入,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仍有不适时,就医;皮肤沾附农药后应用充分洗净,如有过敏症状应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对症治疗,无特殊解毒剂。 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清新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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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剂应贮存于阴凉干燥通风处,远离火源、热源、儿童存放,并加锁。勿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同贮同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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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质量保证期: 2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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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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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核准日期: 2021-11-10 | ||||||||
| 重新核准日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