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农药登记证信息 | |||||
| 登记证号: | PD20170415 | 首次批准日期: | 2017-3-9 | 有效期至: | 2027-3-8 |
| 农药名称: | 毒死蜱 | 毒性: | 中等毒 | 剂型: | 乳油 |
| 登记证持有人: | 青岛星牌作物科学有限公司 | ||||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45% | ||
| 备注: | |||||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 苹果树 | 绵蚜 | 1500-2250倍液 | 喷雾 |
| 有效成分信息 |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 毒死蜱 | chlorpyrifos | 45% |
| 农药登记证号: PD20170415 | ||||||||
| 登记证持有人: 青岛星牌作物科学有限公司 | ||||||||
| 农药名称: 毒死蜱 | ||||||||
| 剂型: 乳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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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性及其标识:
中等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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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毒死蜱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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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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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技术要求:
1、本品在绵蚜发生盛期使用,均匀喷雾。 2、大风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3、施药后应设立警示标志,人畜允许进入的间隔时间为24小时。 本品在苹果树作物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14天,每季最多使用次数为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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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性能:
本品是一种有机磷杀虫剂,作用于昆虫的神经系统,具有触杀、胃毒和一定的熏蒸作用。对苹果树绵蚜具有较好的防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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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1、 禁止在蔬菜上使用。2、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适当的防护服及用具,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3、对鱼等水生生物高毒,要远离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域用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对鸟类有毒,鸟类保护区慎用;对蜜蜂和家蚕有毒,(周围)开花植物花期禁用,施药期间应密切关注对周围蜂群的影响;蚕室及桑园附近禁用。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禁用。 4、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 5、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本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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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毒急救措施:
1、眼睛溅入:立刻用大量清水冲洗15-20分钟,如佩戴隐形眼镜,冲洗5分钟后摘掉再冲洗10-15分钟。携此标签去医院诊治。 2、误食:立即呼叫急救中心。携此标签送医诊治。由医生根据病情决定是否引吐。 3、误吸∶转移至空气清新处,如症状持续,向医生咨询。 4、皮肤沾附:除去被溅及衣物,并立刻用肥皂和大量清水冲洗皮肤15-20分钟。 5、给医护人员的提示:本品是一种乙酰胆碱酯酶抑制剂,可注射阿托品解毒。洗胃时,应注意保护气管和食管,并且避免吸入肺而产生毒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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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无关人员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粮食、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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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质量保证期: 2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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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标注“限制使用”字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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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核准日期: 2017-03-09 | ||||||||
| 重新核准日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