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农药登记证信息 | |||||
| 登记证号: | PD20120432 | 首次批准日期: | 2012-3-14 | 有效期至: | 2027-3-13 |
| 农药名称: | 四聚乙醛 | 毒性: | 低毒 | 剂型: | 颗粒剂 |
| 登记证持有人: | 山东省泰安市泰山现代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 ||||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6% | ||
| 备注: | |||||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 白菜 | 蜗牛 | 450-650克/亩 | 撒施 |
| 有效成分信息 |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 四聚乙醛 | metaldehyde | 6% |
| 农药登记证号: PD20120432 | ||||||||
| 登记证持有人: 山东省泰安市泰山现代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 ||||||||
| 农药名称: 四聚乙醛 | ||||||||
| 剂型: 颗粒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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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性及其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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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四聚乙醛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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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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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技术要求:
在日落到天黑前或雨后转晴时,蜗牛,活动频繁,头部外露时撒施效果更佳。温度在(15-35)摄氏度用药较佳,低于15摄氏度,高于35摄氏度,蜗牛的活动能力减弱,药效会受影响。在害虫繁殖旺季,根据害虫的密度适量使用本品,施药后如遇大雨,药剂被雨水冲刷,需雨后再补充施药一次。其使用安全间隔为7天,每季作物最多使用二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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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性能:
本品是一种对蜗牛害虫能有效防治的农药。具有诱杀和触杀之作用,害虫吸食或接触本品后,使虫体内的乙酰胆碱酯酶大量释放,致使其分泌出大量粘液,神经麻痹,大量脱水死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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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1.本品启封后应一次用完。 2.开启包装袋或喷药时应穿戴防护用具,戴口罩、眼睛等,以防治药品与人体接触。此时不能饮食、吸烟等。 3.使用本品后,应立即用肥皂水清洗双手及接触的皮肤。 4.清洗器具的废水,不能排进河流、池塘等水源,废弃物应妥善处理,不可他用。 5.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本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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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毒急救措施:
如眼睛溅入,皮肤沾附农药后,立即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仍有不适时就医。如误服,会引起恶心、呕吐、腹痛或腹泻等肠胃不适症状,应立即喝3-4杯冷开水进行稀释,同时,携带包装袋去医院就医。本品无专用解毒药剂,如发现中毒,在病人清醒时应立即洗胃和导泻,用抗痉挛作用的解毒药,输葡萄液,保护肝脏,使其解毒和排泄,如发现肾衰竭,则用检测体液平衡,电解质,以免发生液体超负荷,对症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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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妥善保管,远离儿童,避免和无关人员接触,并加锁,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混合贮存和运输。本品应贮存于阴凉、干燥、通风处,在贮存和运输时应避免光照,远离火源、高温、避免酸性条件下存放。否则会降低药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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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质量保证期: 2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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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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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核准日期: 2012-03-14 | ||||||||
| 重新核准日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