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农药登记证信息 | |||||
| 登记证号: | PD20120454 | 首次批准日期: | 2012-3-14 | 有效期至: | 2027-3-13 |
| 农药名称: | 唑磷·毒死蜱 | 毒性: | 中等毒 | 剂型: | 乳油 |
| 登记证持有人: | 四川利尔作物科学有限公司 | ||||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25% | ||
| 备注: | |||||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 水稻 | 二化螟 | 90-100毫升/亩 | 喷雾 |
| 有效成分信息 |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 三唑磷 | triazophos | 15% |
| 毒死蜱 | chlorpyrifos | 10% |
| 农药登记证号: PD20120454 | ||||||||
| 登记证持有人: 四川利尔作物科学有限公司 | ||||||||
| 农药名称: 唑磷·毒死蜱 | ||||||||
| 剂型: 乳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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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性及其标识:
中等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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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总有效成分含量: 2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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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三唑磷15%
毒死蜱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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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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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技术要求:
1.本品在水稻二化螟卵孵盛期,按推荐剂量对水均匀喷雾。 2.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3.本品对烟草、莴苣、瓜类苗期、甘蔗、高粱、玉米等作物较敏感,施药时应避免药液飘移到上述作物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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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性能:
本品是由三唑磷和毒死蜱原药复配而成的有机磷杀虫剂,具有触杀、胃毒和熏蒸作用,对水稻二化螟具有较好的防治效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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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1、本品每季最多使用2次,安全间隔期为30天。 2、本品不能与碱性农药等物质混用。 3、为延缓抗药性产生,建议与其它不同作用机制的杀虫剂轮换使用。 4、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开花植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域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不能污染水源。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域禁用。 5、使用本品时应穿防护服和戴手套,避免吸入药液,避免药液溅入眼睛,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6、关于农药废旧容器:玻璃的要打碎深埋;塑料的要穿透,在焚烧炉中焚烧,清洗器械水不要倒入水道、池塘、河流。 7、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 8、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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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毒急救措施:
中毒症状:接触部位皮肤感到刺痛,会引起头痛、头昏、恶心呕吐、双手颤抖、大汗、腹痛、腹泻,重者口吐白沫抽搐或惊厥、昏迷、休克等。 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误服,则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对症治疗。可用阿托品1-5毫克皮下或静脉注射(按中毒轻重而定);或用解磷定0.4-1.2克静脉注射(按中毒轻重而定);禁用吗啡、茶硷、吩噻嗪、利血平。也可引吐、洗胃、导泻(清醒时才能引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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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保存。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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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质量保证期: 2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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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标注“限制使用”字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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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核准日期: 2021-11-10 | ||||||||
| 重新核准日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