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农药登记证信息 | |||||
| 登记证号: | PD20120533 | 首次批准日期: | 2012-3-28 | 有效期至: | 2027-3-27 |
| 农药名称: | 苯甲·丙环唑 | 毒性: | 低毒 | 剂型: | 乳油 |
| 登记证持有人: | 广西威牛农化有限公司 | ||||
| 农药类别: | 杀菌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30% | ||
| 备注: | |||||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 水稻 | 纹枯病 | 20-25毫升/亩 | 喷雾 |
| 有效成分信息 |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 苯醚甲环唑 | difenoconazole | 15% |
| 丙环唑 | propiconazol | 15% |
| 农药登记证号: PD20120533 | ||||||||
| 登记证持有人: 广西威牛农化有限公司 | ||||||||
| 农药名称: 苯甲·丙环唑 | ||||||||
| 剂型: 乳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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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性及其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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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总有效成分含量: 3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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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苯醚甲环唑15%
丙环唑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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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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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技术要求:
1、防治水稻纹枯病应掌握在发病前期或初期开始用药。整株均匀喷雾,间隔10天用药1次。2、高温晴热天,上午10时至下午4时应停止施药,大风或预计1小时内有降雨天气,请勿施药。3、安全间隔期35天,每季作物最多使用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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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性能:
本品是由苯醚甲环唑和丙环唑混配而成的杀菌剂,主要用于防治水稻纹枯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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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1、避免与碱性物质混用。 2、本品对眼睛有刺激性,使用时应穿戴防护用品,戴眼罩、手套等,避免药液溅入眼睛和接触皮肤。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或洗脸等暴露部位皮肤并更换衣物。3、本品对鱼及水生生物有毒,不得污染各类水域,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4、本品对瓜类敏感,使用时应避免药液漂移到瓜类作物上。5、建议与不同机制的杀菌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6、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要做他用,也不要随意丢弃。未用完的制剂应保存在原包装内,切勿将本品置于饮、食用的容器内。7、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过敏者禁用,使用中有任何不良反应及时就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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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毒急救措施:
使用中或使用后,如出现感觉不适或中毒症状,应立即停止作业,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采取急救措施,并立即携带标签送医院就诊。 1、皮肤接触:脱去被污衣物,立即用软布去除沾染农药,用大量清水和肥皂冲洗。 2、眼睛溅入:立即用流动清水冲洗不少于15分钟。 3、吸入:立即离开施药现场,转移至空气清新处。 4、误食:立即停止服用,用清水充分漱口后,立即携带农药标签到医院就诊。 5、本品无特效解毒剂,对症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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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贮存温度应避免地与10℃或高于30℃。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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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质量保证期: 2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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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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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核准日期: 2012-03-28 | ||||||||
| 重新核准日期: 2020-12-1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