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农药登记证信息 | |||||
| 登记证号: | PD20120514 | 首次批准日期: | 2012-3-30 | 有效期至: | 2027-3-29 |
| 农药名称: | 吡虫啉 | 毒性: | 低毒 | 剂型: | 可湿性粉剂 |
| 登记证持有人: | 江西众和化工有限公司 | ||||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25% | ||
| 备注: | |||||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 水稻 | 稻飞虱 | 6-8克/亩 | 喷雾 |
| 有效成分信息 |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 吡虫啉 | imidacloprid | 25% |
| 农药登记证号: PD20120514 | ||||||||
| 登记证持有人: 江西众和化工有限公司 | ||||||||
| 农药名称: 吡虫啉 | ||||||||
| 剂型: 可湿性粉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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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性及其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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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吡虫啉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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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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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技术要求:
1、本品应于水稻飞虱低龄若虫期至飞虱发生期间施药,每亩兑水50kg,注意喷雾均匀,视虫害发生情况,每15天左右施药一次,可连续用药2次。2、本品对瓜类、豆类作物极敏感,施药时应避免药液漂移到上述作物。 3、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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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性能:
本产品为硝基亚甲基类内吸杀虫剂,是烟酸乙酰胆碱酯酶受体的作用体,干扰害虫运 动神经系统使化学信号传递失灵,具有内吸作用兼具胃毒和触杀作用,可杀死水稻飞虱,宜在若虫期至发生期施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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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1. 本品在水稻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14天,每个作物周期的最多使用次数为2次。 2. 本品是硝基亚甲基类农药,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 3. 本品对蜜蜂、鱼类、家蚕、鸟类等生物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开花植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鸟类保护区禁止使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 。 4. 本品不可与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5. 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6、虾蟹套养稻田禁用,施药后的田水不得直接排入水体,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域禁用。 7、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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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毒急救措施:
中毒症状:该原药对眼有轻微刺激作用,对皮肤无刺激作用。 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误服则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洗胃时,应注意保护气管和食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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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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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质量保证期: 2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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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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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核准日期: 2012-03-30 | ||||||||
| 重新核准日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