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农药登记证信息 | |||||
| 登记证号: | PD20170628 | 首次批准日期: | 2017-4-10 | 有效期至: | 2027-4-9 |
| 农药名称: | 氟磺胺草醚 | 毒性: | 低毒 | 剂型: | 水剂 |
| 登记证持有人: | 新乡中电除草剂有限公司 | ||||
| 农药类别: | 除草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250克/升 | ||
| 备注: | |||||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 夏大豆田 | 一年生阔叶杂草 | 50-60毫升/亩 | 茎叶喷雾 |
| 有效成分信息 |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 氟磺胺草醚 | fomesafen | 250克/升 |
| 农药登记证号: PD20170628 | ||||||||
| 登记证持有人: 新乡中电除草剂有限公司 | ||||||||
| 农药名称: 氟磺胺草醚 | ||||||||
| 剂型: 水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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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性及其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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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氟磺胺草醚250克/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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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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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技术要求:
1、大豆苗后1-3复叶期,一年生阔叶杂草2-4叶期茎叶喷雾使用。 2、喷药时应注意风向,应避免药液漂移到玉米、甜菜、高粱、小麦、亚麻等敏感作物上,以防产生药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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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性能:
本品是一种选择性除草剂。主要用于防除夏大豆田反枝苋、藜、马齿苋、青葙、田旋花、铁苋菜、鸭跖草、龙葵、蓼、鬼针草、苍耳等阔叶杂草。杂草茎、叶及根均可吸收,破坏其光合作用,叶片黄化或有枯斑,迅速枯萎死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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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1、本品只适用于大豆田,每季使用1次;大豆与其他敏感作物间作时,请勿使用; 2、在干旱、低温或低洼易涝地,当大豆及杂草生长不良时,勿使用本品; 3、施药后,大豆叶部可能会有轻微灼斑或皱缩,7天后可恢复正常生长,不影响后期的生长和产量; 4、本品在土壤中的残留期较长,用药量不宜过大,否则会对后茬敏感作物有不同程度药害。正常使用剂量下,施药后4个月可播种小麦,10月后可种玉米,一年后方可播种稻谷和棉花。高粱、甜菜和叶菜对本品非常敏感,不可轮作; 5、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洗脸; 6、使用过的喷雾器要反复清洗干净,以免桶内残留药液,在其他作物上使用而产生药害。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 7、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8、避免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接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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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毒急救措施:
中毒症状:按推荐方法使用,无典型中毒症状。一旦发生中毒,请对症治疗。 急救措施: 1、用药时如果感觉不适,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送医就诊。 2、皮肤接触:立即脱掉被污染的衣物,用肥皂和大量清水彻底清洗受污染的皮肤,如皮肤刺激感持续,请医生诊治。 3、眼睛溅药:立即将眼睑翻开,用清水冲洗10-15分钟,再请医生诊治。 4、发生吸入:立即将吸入者转移到空气清新处,呼吸困难时给予输氧,请医生诊治。 5、如有误服中毒,请勿引吐,携标签送医院对症治疗。紧急医疗措施:使用医用活性炭洗胃,洗胃时注意防止胃容物进入呼吸道。对昏迷病人,切勿经口喂入任何东西或引吐。无专用解毒剂,对症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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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不能与种子、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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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质量保证期: 2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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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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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核准日期: 2017-04-10 | ||||||||
| 重新核准日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