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农药登记证信息 | |||||
| 登记证号: | PD20170674 | 首次批准日期: | 2017-4-10 | 有效期至: | 2027-4-9 |
| 农药名称: | 毒死蜱 | 毒性: | 低毒 | 剂型: | 颗粒剂 |
| 登记证持有人: | 山东华阳农药化工集团有限公司 | ||||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15% | ||
| 备注: | |||||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 花生 | 蛴螬 | 1200-1600克/亩 | 撒施 |
| 有效成分信息 |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 毒死蜱 | chlorpyrifos | 15% |
| 农药登记证号: PD20170674 | ||||||||
| 登记证持有人: 山东华阳农药化工集团有限公司 | ||||||||
| 农药名称: 毒死蜱 | ||||||||
| 剂型: 颗粒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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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性及其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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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毒死蜱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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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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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技术要求:
1、花生播种时撒施,均匀撒施于播种沟内。 2、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3、施药后应设立警示标志,人畜在施药24小时后方可进入施药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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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性能:
本产品是乙酰胆碱酯酶抑制剂,属硫代磷酸酯类杀虫剂,抑制体内神经中的乙酰胆碱酯酶AChE或胆碱酯酶ChE的活性而破坏了正常的神经冲动传导,引起一系列中毒症状:异常兴奋、痉挛、麻痹、死亡,可有效地防治花生蛴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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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1、本品禁止在蔬菜上使用。 2、使用方法不当,超量使用或土壤水份过多时容易引起药害,请按推荐剂量正确使用。 3、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避免污染水源。鸟类保护区禁用,施药后立即覆土。 4、使用本品时应穿防护服,戴口罩或防毒面具以及胶皮手套等,以避免污染皮肤和眼睛;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完毕及时换洗衣物,洗净手、脸和被污染的皮肤。 5、与其他不同作用机制的杀虫剂轮换使用。 6、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避免接触本品。 7、用过的包装物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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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毒急救措施:
中毒症状表现为:急性中毒多因误食引起,约半小时到数小时可发病,轻度中毒:全身不适,头痛、头昏、无力、视力模糊、呕吐、出汗、流涎、嗜睡等,有时有肌肉震颤,偶有腹泻。中度中毒:除上述症状外剧烈呕吐、腹痛、烦燥不安、抽搐、呼吸困难等。重度中毒:癫痫样抽搐。急性中毒多在12小时内发病,误服者立即发病。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误服则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可以使用阿托品和解磷定,禁用吗啡、茶硷、吩噻嗪、利血平。洗胃时,应注意保护气管和食管。在治疗时医生请注意防止病人发生迟发性神经毒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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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及无关人员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避免污染水源。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粮食、种子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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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质量保证期: 2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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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标注“限制使用”字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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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核准日期: 2017-04-10 | ||||||||
| 重新核准日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