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农药登记证信息 | |||||
| 登记证号: | PDN18-92 | 首次批准日期: | 有效期至: | 2027-4-10 | |
| 农药名称: | 丁草胺 | 毒性: | 低毒 | 剂型: | 乳油 |
| 登记证持有人: | 绿利来(山东)植保科技有限公司 | ||||
| 农药类别: | 除草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50% | ||
| 备注: | 2022年04月22日,变更原持有人江苏天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3月6日,变更原持有人黑龙江吉翔农化有限公司。 | ||||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 水稻田 | 牛毛草 | 100-170毫升/亩 | 毒土、喷雾 |
| 水稻田 | 稗草 | 100-170毫升/亩 | 毒土、喷雾 |
| 水稻田 | 鸭舌草 | 100-170毫升/亩 | 毒土、喷雾 |
| 有效成分信息 |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 丁草胺 | butachlor | 50% |
| 农药登记证号: PDN18-92 | ||||||||||||||||
| 登记证持有人: 绿利来(山东)植保科技有限公司 | ||||||||||||||||
| 农药名称: 丁草胺 | ||||||||||||||||
| 剂型: 乳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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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性及其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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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丁草胺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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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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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技术要求:
1、本品用于水稻移栽田和抛秧田,应在移栽或抛秧后5-7天(缓苗后)用药,施药时每亩用药量兑水30-60千克均匀喷雾或拌湿润细沙土10-15千克均匀撒施。 2、不同地区根据不同的气候和土壤等条件使用不同的药量。 3、在小苗移栽及抛秧田使用,要求田块平整,水层不能淹没秧苗心叶,以防引起药害。 4、施药务求均匀,漏水田及病苗、弱苗田块不宜用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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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性能:
本品是一种选择性芽前除草剂,能有效地防除稻田稗草、牛毛草、鸭舌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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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1、本品在水稻每个生长周期最多用药1次。 2、本品对鱼类有毒,使用后的残剩药剂及施药器械的洗涤用水切勿倒入湖、河、池塘中,用药后的田水也不能排入鱼塘。养鱼稻田严禁使用本品。 3、丁草胺对三叶期以上的稗草效果差,因此必须掌握在杂草一叶期 以前,三叶期使用,水不要淹没秧心。 4、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口罩和手套等防护用具,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喝水和吸烟。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5、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此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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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毒急救措施:
中毒症状:本品对人的眼睛和皮肤有刺激作用。 若不慎接触皮肤,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若溅到眼睛中,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若不慎吸入药液,立即将病人移到空气流通处;若误服,立即催吐洗胃,并送医院对症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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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物品同贮同运。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它用,也不可随意丢弃。装卸、运输时包装物要轻拿轻放,不能颠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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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质量保证期: 2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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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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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核准日期: / | ||||||||||||||||
| 重新核准日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