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农药登记证信息 | |||||
| 登记证号: | PD20120631 | 首次批准日期: | 2012-4-12 | 有效期至: | 2027-4-11 |
| 农药名称: | 阿维菌素 | 毒性: | 中等毒(原药高毒) | 剂型: | 水乳剂 |
| 登记证持有人: | 天津市恒源伟业生物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5% | ||
| 备注: | |||||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 甘蓝 | 小菜蛾 | 10.8-14.4克/亩 | 喷雾 |
| 有效成分信息 |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 阿维菌素 | abamectin | 5% |
| 农药登记证号: PD20120631 | ||||||||
| 登记证持有人: 天津市恒源伟业生物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
| 农药名称: 阿维菌素 | ||||||||
| 剂型: 水乳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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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性及其标识:
中等毒(原药高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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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阿维菌素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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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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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技术要求:
1.防治甘蓝小菜蛾,应于小菜蛾低龄幼虫期施药,均匀喷雾。2.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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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性能:
本品是一种大环内脂双糖类化合物,具有触杀、胃毒作用,主要作用是干扰神经生理活动,刺激释放γ-氨基丁酸,本品适用于防治甘蓝小菜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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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1.本品在甘蓝上每季最多使用2次,使用本品后的甘蓝至少应间隔7天才能收获。2.使用本品时应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穿长袖衣、长裤、靴子,戴防护手套、口罩等,避免皮肤接触及口鼻吸入。使用中不可吸烟、饮水及吃东西,使用后及时用大量清水和肥皂清洗手、脸等暴露部位皮肤并更换衣物。3.本品对鸟类、鱼类、水生生物、家蚕、蜜蜂和赤眼蜂有毒,用药时应避免接触这些生物。开花植物花期禁用,蚕室及桑园附近禁用,鸟类保护区禁用,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禁用。切勿将制剂及其废液弃于池塘、沟渠、河溪和湖泊等,禁止在河塘等水域中清洗施药器具,以免污染水源。4.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作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7.避免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接触本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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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毒急救措施:
中毒症状:中毒早期症状为瞳孔放大,行动失调,肌肉颤抖等症状,严重时导致呕吐。 急救措施:使用中或使用后如果感觉不适,应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并携带标签送医院就诊。 皮肤接触:立即脱掉污染衣物,用软布去除污染农药,用大量清水和肥皂冲洗。 眼睛接触:立即提起眼睑,用流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 吸入:立即离开施药现场,转移到空气新鲜处。 误服:立即停止服用,用清水充分漱口后,立即携带农药标签到医院就诊。 清醒着立即催吐并给患者服用吐根糖浆或麻黄素,但切记勿给已经昏迷的患者灌喂任何东西或催吐,避免使用能增强γ-氨基丁酸活性的药物(如巴比妥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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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严防潮湿和日晒。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勿与食品、种子、饮料、饲料等同贮同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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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质量保证期: 2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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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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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核准日期: 2012-04-12 | ||||||||
| 重新核准日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