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农药登记证信息 | |||||
| 登记证号: | PD20120637 | 首次批准日期: | 2012-4-12 | 有效期至: | 2027-4-11 |
| 农药名称: | 阿维菌素 | 毒性: | 低毒(原药高毒) | 剂型: | 微乳剂 |
| 登记证持有人: | 涿州市翔翊华太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 ||||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3% | ||
| 备注: | |||||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 甘蓝 | 小菜蛾 | 18-24毫升/亩 | 喷雾 |
| 有效成分信息 |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 阿维菌素 | abamectin | 3% |
| 农药登记证号: PD20120637 | ||||||||
| 登记证持有人: 涿州市翔翊华太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 ||||||||
| 农药名称: 阿维菌素 | ||||||||
| 剂型: 微乳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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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性及其标识:
(原药高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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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阿维菌素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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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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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技术要求:
1.本品应于小菜蛾卵孵盛期至低齡幼虫高峰期施药,注意喷雾均匀周到。 2.最好在早上或傍晚施药。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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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性能:
本品为生物源类杀虫剂,其作用机理是阻碍害虫运动神经信息传递而使其身体麻痹死亡,作用方式以胃毒为主,兼有触杀作用,能有效渗入作物表皮组织,用于防治甘蓝小菜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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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1.本品使用于甘蓝时的安全间隔期:5天,每季作物最多使用次数:2次。 2.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交替使用。 3.使用本品时应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穿防护服,戴防护手套、口罩等,避免皮肤接触及口鼻吸入。使用过程中不可吸烟、饮水及吃东西,使用后及时清洗手、脸等暴露部位皮肤并更换衣物。 4.本品对蜜蜂剧毒,养蜂地区及开花作物花期禁止使用。蚕室、桑园附近禁用。对赤眼蜂高风险性,在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禁用。 5.应避免药剂污染水源。施药后的田水不得直接排入水体,残液严禁倒入河中,禁止在江河、湖泊中清洗施药器械。远离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施药。 6.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作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7.避免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接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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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毒急救措施:
急救措施:使用中或使用后如果感觉不适,应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并携带标签送医院就诊。 1.皮肤接触:脱去污染的衣物,用软布去除沾染农药,立即用大量清水和肥皂冲洗。 2.眼睛溅入:立即用流动清水冲洗不少于15分钟。 3.吸入:立即离开施药现场,转移到空气清新处。 4.误食:立即停止服用,用清水充分漱口后,立即携带标签到医院就诊。 5.清醒者立即催吐并给患者服用吐根糖浆或麻黄素,但切勿给已经昏迷的患者灌喂任何东西或催吐;避免使用能增强γ-氨基丁酸活性的药物(如巴比妥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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储存和运输方法:
1.贮存在通风、干燥的库房中,严防潮湿和日晒。 2.本品应当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3.不得与食物、种子、饲料混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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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质量保证期: 2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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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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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核准日期: 2012-04-12 | ||||||||
| 重新核准日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