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农药登记证信息 | |||||
| 登记证号: | PD20120693 | 首次批准日期: | 2012-4-18 | 有效期至: | 2027-4-17 |
| 农药名称: | 毒死蜱 | 毒性: | 中等毒 | 剂型: | 水乳剂 |
| 登记证持有人: | 德州绿霸精细化工有限公司 | ||||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40% | ||
| 备注: | |||||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 水稻 | 稻纵卷叶螟 | 75-90毫升/亩 | 喷雾 |
| 有效成分信息 |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 毒死蜱 | chlorpyrifos | 40% |
| 农药登记证号: PD20120693 | ||||||||
| 登记证持有人: 德州绿霸精细化工有限公司 | ||||||||
| 农药名称: 毒死蜱 | ||||||||
| 剂型: 水乳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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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性及其标识:
中等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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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毒死蜱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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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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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技术要求:
1、防治稻纵卷叶螟应在初孵幼虫盛发期施药,傍晚喷药效果较好。视虫害发生情况每7天施药一次,可连续用药3次。 2、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3、施药后应设立警示标志,人畜在施药48小时后方可进入施药地点。 4、本品在水稻上的安全间隔期为30天,每季作物最多用药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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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性能:
本品为乙酰胆碱酯酶抑制剂,通过触杀、胃毒及熏蒸作用,对水稻稻纵卷叶螟有较好防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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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1、本品不可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 2、使用本品时应穿防护服、戴手套、口罩等防护用品,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饮水等,施药后及时洗手、洗脸。 3、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开花植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禁用。过离水产养殖区施药,养鱼稻田禁用,清洗施药器具有废液禁止排入河流等水域。 4、孕妇和哺乳期妇女应避免接触本品。 5、本品对烟草敏感,施药时注意不要让药液飘移到邻近烟田。 6、建议与其他不同作用机制杀虫剂交替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 7、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8、禁止在蔬菜上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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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毒急救措施:
中毒症状:头痛、头昏、恶心、呕吐,重者腹痛、抽搐等。 眼睛溅药:用大量清水清洗15分钟,如仍有刺激感,立即就医。 皮肤沾药:用肥皂水彻底清洗,如仍有刺激感,立即就医。 误服:立即携本标签就医,对症治疗。 建议用阿托品和解磷定急救。禁用吗啡、茶硷、吩噻嗪、利血平。治疗中注意防止迟发性神经毒性的发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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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在阴凉、干燥、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粮食等同贮同运。运输时轻拿轻放,严禁倒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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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质量保证期: 2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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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标注“限制使用”字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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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核准日期: 2012-04-18 | ||||||||
| 重新核准日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