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农药登记证信息 | |||||
| 登记证号: | PD20120725 | 首次批准日期: | 2012-5-2 | 有效期至: | 2027-5-1 |
| 农药名称: | 吡虫·仲丁威 | 毒性: | 低毒 | 剂型: | 乳油 |
| 登记证持有人: | 广西利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20% | ||
| 备注: | |||||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 水稻 | 稻飞虱 | 75-100毫升/亩 | 喷雾 |
| 有效成分信息 |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 仲丁威 | fenobucarb | 19% |
| 吡虫啉 | imidacloprid | 1% |
| 农药登记证号: PD20120725 | ||||||||
| 登记证持有人: 广西利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
| 农药名称: 吡虫·仲丁威 | ||||||||
| 剂型: 乳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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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性及其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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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总有效成分含量: 2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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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仲丁威19%
吡虫啉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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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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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技术要求:
1、本品应掌握在水稻稻飞虱爆发高峰期施药,注意喷雾要均匀。 2、夏季用药应选早、晚温低风小时进行,晴热天气上午10时至下午4时应停止用药,预计2小时内有降雨天气请勿使用。 3、本品对瓜类、豆类、茄科作物较敏感,施药时应避免药液飘移到上述作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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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性能:
本品是硝基亚甲基类和氨基甲酸酯类复配而成的杀虫剂,具有内吸、触杀、胃毒作用,主要用于防治水稻飞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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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1、最后一次施药至作物收获时最少间隔天数为21天,每季最多使用次数2次。 2、本品不能与碱性农药混用,或前后紧接着使用。 3、避开蜜蜂、家蚕、水生生物等敏感区域和作物种类使用;开花植物花期、蚕室、桑园附近禁用;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域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施药。 4、本品有毒,喷药时须穿戴好防护用品,避免身体直接接触药液,用药后应彻底洗净被污染的衣服和身体,禁止孕妇喷洒本剂。 5、避免在烈日、大风气候下施药。 6、施药时应按标签说明用药,因不同植物对此剂的敏感性差异很大,在水稻上使用的前后十天,要避免使用除草剂敌稗。 7、施药后田水不可排入江、河、湖泊中,施药器械应用清水洗净后倒入施药的庄稼地中。 8、为减缓害虫的抗药性,请注意与其他不同作用机制的农药轮换使用。 9、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它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10、鱼或虾蟹套养稻田禁用,施药后的田水不得直接排入水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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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毒急救措施:
中毒症状: 若发生中毒,中毒症状出现快,一般几分钟至1小时即表现出来。头昏、头痛、乏力、面色苍白、呕吐、多汗、流涎、瞳孔缩小、视力模糊。严重者出现血压下降、意识不清,皮肤出现接触性皮炎如风疹,局部红肿痛痒,眼结膜充血、流泪、胸闷、呼吸困难等。 急救方法: [1]若药液溅入眼睛或皮肤,要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若误服,请携带标签尽快送往医院对症治疗。 [2]若判断为仲丁威中毒,可用阿托品0.5-2mg口服或肌肉注射,重者加用肾上素,禁用解磷定、氯磷定、双复磷、吗啡。 [3]不慎吸入,立即将吸入者转移到空气清新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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储存和运输方法:
1.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 2.置于儿童、无关人员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 3.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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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质量保证期: 2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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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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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核准日期: 2012-05-02 | ||||||||
| 重新核准日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