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农药登记证信息 | |||||
| 登记证号: | PD20170781 | 首次批准日期: | 2017-5-9 | 有效期至: | 2027-5-8 |
| 农药名称: | 草铵膦 | 毒性: | 低毒 | 剂型: | 水剂 |
| 登记证持有人: | 重庆树荣作物科学有限公司 | ||||
| 农药类别: | 除草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10% | ||
| 备注: | |||||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 非耕地 | 杂草 | 700-950毫升/亩 | 茎叶喷雾 |
| 有效成分信息 |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 草铵膦 | glufosinate-ammonium | 10% |
| 农药登记证号: PD20170781 | ||||||||
| 登记证持有人: 重庆树荣作物科学有限公司 | ||||||||
| 农药名称: 草铵膦 | ||||||||
| 剂型: 水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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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性及其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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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草铵膦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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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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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技术要求:
1.每公顷用本品10500~14250毫升兑水稀释至750公斤(或每亩用本品700~950毫升用水稀释至50公斤)于杂草生长旺盛期喷雾,喷雾时一定要均匀。 2.本品为非选择性除草剂,施药时应防止药液飘移到作物茎叶上,以免产生药害。 3.稀释药剂需用清水,泥浆水会降低药效。 4.温暖晴天用药效果优于低温天气,施药后,4小时内遇雨会降低药效,应酌情补喷。 5.施药后3天内勿割草、放牧和翻地。 6.每季作物周期最多使用1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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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性能:
本品属膦酸类除草剂,是谷氨酰胺合成抑制剂,具有部分内吸作用的非选择性触杀除草剂。施药后短时间内,植物体内铵代谢陷于紊乱,细胞毒剂铵离子在植物体内累积,与此同时,光合作用被严重抑制,达到除草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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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1、严格按农药安全使用规则正确使用,未用完的草铵膦就保存在原包装内,盖紧瓶盖,并远离儿童、饲料和食物。 2、喷雾器使用后彻底清洗干净。 3、使用本品时应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穿防护服,戴防护手套、口罩等,避免皮肤接触。使用中不可吸烟、饮水及吃东西,使用后及时清洗手、脸等暴露部位皮肤并更换衣物。 4、用过的容器要妥善处理,不可作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5、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 6、禁止在河塘等水域清洗施药器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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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毒急救措施:
本品属低毒农药,皮肤接触,用肥皂水清洗。眼睛溅入:立即用流动清水彻底清洗。如误食应立即停止服用,用清水将嘴清洗干净,并携标签到医院就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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储存和运输方法:
1、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 2、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种子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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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质量保证期: 2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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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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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核准日期: 2017-05-09 | ||||||||
| 重新核准日期: / |